我不知道姚老師世界的最終結果會是怎樣的,但是我一定會支持姚老師到底。只是姚老師的未來出路是怎么樣的,這些老師會不會關心呢,這是我昨天在關于焦作姚老師的新聞下面的一句留言,到現在點贊是1474,據網上報導,姚老師本來各項考核總分排第二名,最后的民意測評投票一項后,姚老師變成了倒數第二名。
1、焦作姚老師事件你怎么看?
據網上報導,姚老師本來各項考核總分排第二名,最后的民意測評投票一項后,姚老師變成了倒數第二名。姚老師欲哭無淚,咽不下這口氣,一怒之下把學校和教育局告了,看了這段新聞,人們自然而然產生疑問,實力分很高的姚老師,怎么會由最后的民意測評投票而發生突轉,變成倒數第二呢?是不是有人故意做了手腳?為了內定人員和關系戶的上位而拿下了本來穩穩進檔的姚老師呢?這種貍貓換太子的做法在有些人才招聘活動中也時有耳聞。
2、河南焦作教師因為人際關系沒有評上優秀教師,大家對此怎么看?
我是蒙山沂水老漢,河南焦作教師自述考核第二,但是沒被評上,但是排名靠后的卻評上了。暫且不說她說的是否準確,也不說他們評價的依據是什么,但是既然制定了標準,有了評定,就應該按照評定的成績來,當然,也可能有還有其他的評定內容,如考勤、師德方面的表現等,第一,教師的主要任務是教學,傳道授業解惑,做好自己的教學工作,教好自己承擔的課程,這是本職工作,也是職責所在,如果真如這個教師說的,她考評第二,那說明她在教學工作中還是得到認可的,還是有所成績,有所成就的,不是最好的,但至少也用成績證明了自己,是值得鼓勵和肯定的。
如果按照考核成績來,她得到優秀也是理所應當的,得不到的原因,可能去她想的那樣,也可能跟她想像的并不一致,第二,人際關系是一個人在單位和領導同事之間關系處理的表現,因為單位有很多人,大家工作上彼此聯系交往,也都是互相交織中推進工作,不可能是獨立的存在,所謂的人際關系,無非是你跟領導同事之間的關系處理,人際關系重要嗎?重要也不重要,重要的是融洽的人際關系能推動工作開展,僵硬的人際關系,對大家都沒有好處。
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也要處理好彼此間的人際關系,第三,這種公開舉報的方式勇氣可嘉,但是不值得鼓勵,因為你還要繼續工作,除非你辭職走人,這種飛蛾撲火式的把事情鬧成這樣,可能你會得到自己想要的結果,但是對你個人不一定是好事,即便是換了單位,也沒有人跟你交心。不是說你不因該反映自己遇到的問題,而是可以用其他的途徑去表達自己的意愿,追求自己該有的認可,
3、焦作姚老師遞交二審上訴書,提出兩點訴求,結果會怎樣呢?
二審的結果,我個人覺得想都不用想,肯定是維持原判,因為我覺得本身這個事件就屬于教育系統的事情,她的申訴應該屬于信訪內容,教體局不給回復,姚老師可以向同級紀委進行投訴(投訴信訪不回復);或者向上級教育局投訴(信訪不回復)或向上級教育局直接提出信訪訴求。姚老師到法院起訴教體局,我個人感覺是沒有弄懂行政不作為的含義,
以比事件為例,行政不作為是指教體局在法定期限或后理的時限屆滿后仍未履行其法定職責,侵害了起訴人的人身權,財產權。那么這兩權在事件中是否有侵害呢?姚老師甘當吹哨人,對于飽受職稱困擾的某些教師來說,是一個巨大的福音,不用自己出一份力,有可能會受到好處,只是姚老師的未來出路是怎么樣的,這些老師會不會關心呢?上面是我的看法,不管是否正確,我們還是靜待結果的產生吧!。
4、焦作教師職稱事件中,學校和姚老師各存在什么值得反思的問題?
在這件事情中,雙方都存在問題,作為學校一方,應耐心向當事人解釋學校的職稱評聘辦法,如果是評聘辦法需要完善,那也要通過教代會來修定,如果有人為因素,則要排除人為因素的干擾!作為教師一方要理解學校的做法,如果學校存在舞弊行為,可以逐級反映,要求糾錯并處理。如果不存在舞弊行為,則要把意見傳達到學校層面,形成教職工共識,修改完善職稱評聘制度,推動職稱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