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情況房東能免是情分,不免也在情理之中。要看看房東的情況,如果房東也是工薪階層,也是因為改善居住條件才換了住所,買了新房,但投入也是貸款買房,那么,房東本身每月也在擔負著房貸壓力,等著房租到位去還房貸呢,可就在今天,我又聯系她該補交2個月的房租了,她居然說國家不是出臺減免房租政策了嗎。
這個事情應該是從幾個方面同時看。要看看房東的情況,如果房東也是工薪階層,也是因為改善居住條件才換了住所,買了新房,但投入也是貸款買房,那么,房東本身每月也在擔負著房貸壓力,等著房租到位去還房貸呢。那么,大家都是困難人士,為什么受到指責呢?不能把解決某些人的困難,就把困難轉嫁到房東身上呢,我是這么認為的,大家互相理解,努力生活吧。
2、我在深圳,人沒過去,現在房東催著要房租,怎么辦不是說免租嗎?
謝謝邀請,本人覺得當前形勢下實乃天災,人在應對天災都應改團結一致,別無選擇!所以我覺得你首先要跟房東達成共識,免租不是任何人都能做得到,因為每家有沒家的情況。或許人家就等每月房租生活、還貸呢,這種情況房東能免是情分,不免也在情理之中。免租還需自上而下的措施不能一概而論,另外你根據自己情況看房子于你重要度,是不是有必要繼續租?有沒有考慮換房子住?多與房東溝通吧。
3、房東不同意免租怎么辦?
你好,很愿意回答這個問題,本人工作在上海青浦,2019年4月份,跟兩位同事一起在青浦的郊區租了1套3居室(2居室改造房),月租金3300元,3人平攤,房租每季度付。到10月份,一位同事調動到阜外公司,自然就退租了,房租輪到我跟另一位同事平攤,考慮到租金壓力,我把空余的次臥出租出去了,房子每月租金750元,水、電、氣、網費按人頭平攤,按照當初的協議,這個次臥只出租三個月2019年10月29日至2020年1月29日,
2020年1月5日,租戶說家里有事,然后就回家了,直至2月10日單位要復工,我從老家回到上海住處,聯系租戶,她告訴我說浙江老家在疫情期間管的嚴,高鐵停運,暫時回不來,房租往后順延1至2個月,出于人情考慮,我答應了。可就在今天,我又聯系她該補交2個月的房租了,她居然說國家不是出臺減免房租政策了嗎?還說她人都沒住,還要什么房租?我就直接告訴她,第一,我的房東沒有給我減免;第二,你開了酒店不去住,難道人家不收你錢嗎?今年春節疫情突發,各行各業都受到不同程度影響,對于主動免租的業主值得尊敬,但不應道德綁架所有業主、相關機構要求全部免租,否則可能損害房屋租賃這一民生行業的良性發展,最終造成租客、業主、行業等多方共損的局面,對于房東開說,疫情期間,給你減免,那是情分,不給減免,那是本分,租戶可以把自身困難跟房東實事求是講清楚,通過友好協商,適當調整租金水平或者適當延時支付租金,不能單方面的將自己的訴求強加到房東身上,
對于此種情況,我也查閱了相關資料,明確答案就是:在疫情期間減免租金是各省、直轄市和自治區依據當地具體情況出臺的地方政策,鼓勵出租人減免經營者的租金,這里提到“經營者”,主要指企業,而不是指個人,說白了只為企業減免房屋租金,至于個人租房是否減免取決于出租方意愿,住房租賃屬于市場行為,不應該強制要求任何一方減免房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