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2016年8月19日,山東省臨沂市羅莊高考錄取新生徐玉玉犯罪嫌疑人以發放獎學金為名詐騙9900元,如果沒有其他犯罪行為,單純詐騙徐玉玉應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但本案中徐玉玉因受騙導致身體不適而死亡,應認定為法律規定的“其他嚴重情節”,事發后,徐玉玉隨父親向公安機關報案,在回家途中心臟驟停死亡,犯罪嫌疑人詐騙致徐玉玉因被騙死亡,造成“嚴重后果”。
據悉,2016年8月19日,山東省臨沂市羅莊高考錄取新生徐玉玉犯罪嫌疑人以發放獎學金為名詐騙9900元。事發后,徐玉玉隨父親向公安機關報案,在回家途中心臟驟停死亡。通報稱,公安機關事后出具的死亡原因分析報告認為徐玉玉應為被騙后在悲傷、焦慮、情緒壓抑的情況下發生心源性休克,經心肺復蘇后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隨后,涉案人員被抓獲歸案。據媒體報道,該案將于6月27日在臨沂中院一審開庭,并邀請部分大學生旁聽。華東政法大學刑事訴訟教研室劉宏博士認為,檢方尚未發布具體信息,因此無法對此做出判斷。但根據案件造成的巨大不良影響,法院對主犯量刑時,刑期不應少于7年,甚至8年。
2、 徐玉玉事件犯罪嫌疑人能判多少年根據最高人民法、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釋,詐騙公私財物數額在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根據這一規定,案值徐玉玉案9900元對應的是詐騙罪的最輕量刑標準,即“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但本案中徐玉玉因受騙導致身體不適而死亡,應認定為法律規定的“其他嚴重情節”。犯罪嫌疑人詐騙致徐玉玉因被騙死亡,造成“嚴重后果”,如果沒有其他犯罪行為,單純詐騙徐玉玉應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詐騙團伙首要分子詐騙不特定多數人,有其他犯罪行為,情節較重的,可以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