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致22人被困的山東煙臺棲霞市笏山金礦事故,遲報時間長達30個小時。該起事故共造成6人遇難,4人成功升井,山東煙臺招遠市夏甸鎮曹家洼金礦在設備檢修時發生火災,山東煙臺棲霞市笏山金礦事故致22人被困,遲報時間竟達30個小時,上個月才看到山東非常重視棲霞金礦事故教訓,決定在全省開展為期半年的拉網式、起底式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行動。
山東煙臺招遠市夏甸鎮曹家洼金礦在設備檢修時發生火災。該起事故共造成6人遇難,4人成功升井,山東最近也是事故頻發。上個月棲霞市正在建設的五彩龍金礦發生爆炸,造成22名工人被困井下,最后10名礦工不幸遇難,上個月才看到山東非常重視棲霞金礦事故教訓,決定在全省開展為期半年的拉網式、起底式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行動。
這不,棲霞金礦的事故調查,相關人員的追責程序還在進行中,全省的生產安全排查還在整治中,現在又再次發生事故。關鍵這兩起事故的間隔時間如此之短,說明事故的教訓恐怕是汲取不夠,不管是企業生產,還是我們有關主管部門,在這方面的重視明顯不夠?,F在整改整治肯定還是要進行,但我們也不能允許一邊整治一邊發生這類事故,
2、山東煙臺金礦爆炸,是否造成人員傷亡?事后的賠償責任將如何進行?
目前有22名工人被困。雖然現在官方沒有報道人員傷亡情況,但山東這起爆炸時間發生在1月10日,到現在已經一周了,22名被困人員仍未救出。應急救援指揮部將繼續采用多種方式,有針對性地解決救援困難,盡最大努力營救被困人員,但這種被困環境還跟一般的不一樣,可能存有有毒有害物質和氣體,生存環境更加惡劣。如果時間越拖后面,那可能存在人員傷亡的可能性就跟高,
目前棲霞市市委書記和市長因為這起事故被免職。后面還講根據調查結果依法依規追究其有關人員法律責任,至于賠償責任。按報道來看,這是在工作時間,工作場所,工作原因出現的人員傷亡情況,那基本是屬于工傷或工亡,但很多基層工作崗位,特別是我們的農民工,基本很難享受《勞動合同法》等勞動法律規定的權利。不管是煤礦、金礦,還是一些建筑工地,基本是沒有社會保險和醫療保險,
因為沒有工傷保險,這部分的賠償都只能由用人單位來負責。有的用人單位會為員工購買人身意外險,這也是一個賠償方面,關于賠償方面,我覺得我們應該可以不用擔心。這起爆炸事件不僅媒體和網友關注,官方也是非常重視,發生這么嚴重的事故,出現如此嚴重的傷亡情況,那我們政府肯定會協調解決善后工作,要求企業妥善處理賠償問題。
3、煙臺金礦爆炸企業遲報,為何30個小時未被發現?
1月12日新華時評發表題為:遲報礦難,就是與人民為敵的文章,文章指出,導致22人被困的山東煙臺棲霞市笏山金礦事故,遲報時間長達30個小時。涉事企業對生命的漠視,無異于草菅人命,就是與人民為敵,國法必不容,煙臺市發布的消息顯示,這起事故發生在10日14時,但企業向棲霞市應急管理部門報告時,已經是次日20時。
長達30個小時的時間里,企業雖然組織了救援,卻始終沒有向棲霞市應急管理部門報告,直到發現救援難度超出自身能力,才“揭開蓋子”,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重大事故早報、快報,早已成為共識,第一時間上報,意味著政府部門可以更早、更專業、更大力度實施救援,為被困或受傷人員爭取更大脫險機會。《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就明確規定,事故單位負責人在接到現場報告后,應當在1小時內向地方政府部門上報事故信息,
同時,國家有關法律對遲報、瞞報事故有嚴厲的懲罰規定。然而,在一道道“高壓線”面前,總有個別企業和地方政府部門存在僥幸心理,事故發生后不是搶時間爭取救援力量,而是“爭取時間”將事故“大事化小”,企圖逃避處罰,直到藏不住了,才向上級政府部門“求救”,遲報,消耗的是被困人員脫困生還的機會,笏山金礦事故中,第一時間上報和拖延30個小時之后上報,可能導致22名被困人員最終的命運截然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