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治所成立日期為1281年(元世祖十八年),考證澎湖巡檢司所成立時間最早,它的主任是澎湖巡檢,元朝中央政府設置澎湖巡檢司轄澎湖和臺灣省地區,元朝設立澎湖村巡檢司上澎湖島,或澎湖巡檢司,當時掌管/,澎湖巡檢司(澎湖齋巡檢司),元明時期設置于澎湖群島的府署。
澎湖治所成立日期為1281年(元世祖十八年),考證澎湖 巡檢司所成立時間最早。根據一般史書、《元史》、《新元史》,確定:“孟于公元17、18年遠征日本,敗于風。他繞道臺灣省,道經澎湖成立,力圖在臺灣省取得進展,為日本做準備。
元朝中央政府設置澎湖 巡檢司轄澎湖和臺灣省地區。澎湖 巡檢司(澎湖齋巡檢司),元明時期設置于澎湖群島的府署。建于181年(元世祖至元朝18年),元代屬福建泉州府。它的主任是澎湖 巡檢。明初跟隨。384年(明太祖洪武十七年),澎湖 巡檢因為海禁政策的實施而被廢止。1563年,考慮到海岸安全等因素,重新建立。開發監理是元明清時期的基層組織。在元朝,這種機構一般都是非常設機構,人口不多。它既沒有行政權力,也沒有固定的首領,其職能主要集中在軍事上。明代以此為例,但以行政之力為輔。到了清朝末期,中國人口激增,縣政府的數量并沒有增加。因此,縣監的數量和職能日益增加,并有許多官員,如一般法官。
3、元朝時中央政府在 澎湖島設置了什么元朝設立澎湖村巡檢司上澎湖島,或澎湖 巡檢司,當時掌管/。因此,它被稱為歷史上中央王朝在臺灣省地區設立的第一個官方行政機構,元政府管轄澎湖,臺灣省行政機構。宋朝滅亡后,元世祖在澎湖-1/設立公司,隸屬于福建泉州路同安縣,這是中國在臺灣省附近的島嶼正式建立的開始。巡檢司是中國元明清時期縣級衙門下的基層組織,元朝建立該組織時,通常是非建制組織,管轄人口稀少的地方。除了沒有行政酌處權之外,它也沒有常設長官和軍事權力,按照它在明朝的例子,不過擁有行政權力。澎湖Zhai巡檢Division,或澎湖巡檢Division,位于澎湖 Islands,建立日期最早考證為1281年(至元十八年),即根據通史、《元史》、《新元史》確定:“孟遠征日本因風失敗,繞道臺灣省,道經澎湖establishment澎湖,企圖與臺灣省奮進,作為日本征服的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