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企業破產財產分配程序如下:1.破產財產分配方案由清算group提出,經全體債權人會議討論通過,報人民法院批準后,由清算group實施;2、破產財產分配的次數,原則上年底一次性分配,也可采用多次分配的形式;3.破產分配方案的主要內容:可供破產分配的財產、已實現財產和未實現財產的總類別和總價值;債權清償順序,各順序的種類和數額,應包括破產企業所欠工資、勞動保險費用和破產企業所欠稅款的數額及計算依據,法律分析:根據法律規定,公司合并或者分立,只需要各方達成協議,a資產資產負債表和資產清單,就可以按時通知債權人,不需要設置清算group清算,公司破產資產清算:1的順序。
公司破產資產 清算: 1的順序。破產費用和普通債務;2、職工工資、醫療、傷殘補助、養老費用、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和經濟補償;3.上述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稅費;4.普通破產債權。《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一百一十三條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同債務后,按照下列順序清償: (一)破產人欠職工的工資、醫療、傷殘津貼和撫恤費用,欠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應當向職工支付的賠償金;(二)破產人所欠的除前款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和所欠稅款;(三)普通破產債權。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比例分配。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本企業職工平均工資計算。
法律分析:根據法律規定,公司合并或者分立,只需要各方達成協議,a 資產資產負債表和資產清單,就可以按時通知債權人。不需要設置清算group清算。只有在公司解散的情況下,才需要設立清算集團,進行清算。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條公司合并,應當由合并各方簽訂合并協議,并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合并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可以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3、企業破產企業 資產怎么 清算公司、企業破產財產分配程序如下:1 .破產財產分配方案由清算 group提出,經全體債權人會議討論通過,報人民法院批準后,由清算 group實施;2、破產財產分配的次數,原則上年底一次性分配,也可采用多次分配的形式;3.破產分配方案的主要內容:可供破產分配的財產、已實現財產和未實現財產的總類別和總價值;債權清償順序,各順序的種類和數額,應包括破產企業所欠工資、勞動保險費用和破產企業所欠稅款的數額及計算依據。企業納入國家計劃調整的,應說明職工安置費的數額和計算依據;破產債權總額及清償比例;破產分配的方式和時間;追加分配說明將來可以收回的財產,《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第八十九條合伙企業的剩余財產在支付費用、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法定補償金、所欠稅款和清償債務后,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進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