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的專家認為廣州迫切需要配套實施外地車管控措施。通過對外地車通行情況進行跟蹤監測,據研究機構分析,本地化外地車的通行特征不同于臨時進入廣州通行的外地車,雖然它的數量不到外地車的一成,但在中心城區其出行量卻占了外地車出行量的七成,另一項數據顯示,工作日平均每天在廣州市中心區出行的外地車約46萬輛,其中本地化外地車約24萬輛,占外地車的51.56%。
1、廣州實施“開四停四”,將會有多少外地車受影響?
《廣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關于非廣州市籍中小客車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見稿)》(下稱《通告》)正式公布后,引發公眾關注。如何既保障權利、又兼顧公平,在精準管控與降低影響之間找到最大公約數?非廣州市籍中小客車駛入市中心區需“開四停四”的背后有著怎樣的考量?據了解,廣州在制定調控政策時充分借鑒了北京、上海的相關經驗,
目前,國內北京、上海、貴陽、石家莊、天津、杭州、深圳7個城市實施了中小客車總量調控政策,并于2002年起相繼出臺實施車輛通行管理措施,規范本地化運行的外地車。《通告》作為《廣州市中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辦法》相配套交通管理措施,其目的是進一步鞏固調控政策所取得的成效,并盡可能地減少對正常在廣州市中心區臨時通行的外地車的影響,
公安交警部門通過對在廣州通行的外地車輛的大數據分析,結合相關專業交通研究中心研究成果,為精準管控以異地上牌本地使用方式規避廣州市中小客車總量調控政策的車輛,并盡可能地減少對周邊地市車輛往來廣州的影響,最終確定“開四停四”方案。而國內也有實施了類似措施的城市,公安交警部門通過大數據研判,預計未來“開四停四”措施正式實施后,九成以上的外地車(即正常通行的外地車)不會受到影響,能實現保障正常使用外地車臨時通行、精準管控確保調控成效“雙贏”的效果。
根據預估,政策實施后,管控區域外地車每天將減少約10萬輛,其中高峰期減少約2萬輛,自2012年7月1日零時起,廣州市對本市行政區域范圍內中小客車試行增量配額指標管理。試行一年后,《廣州市中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調控政策”)于2013年7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五年,將于2018年6月30日有效期屆滿,
數據顯示,自調控政策實施以來,廣州累計減少中小客車增量約98萬輛,中小客車快速增長的態勢得到有效控制。然而,在調控政策實施期間,受低中簽率和不菲的競拍價格影響,中心城區以異地上牌本地使用方式規避廣州市中小客車總量調控政策的車輛數量激增,該部分車輛從2013年6月調控政策正式實施前的9萬多輛增加至2017年12月的44萬多輛,激增363%。
通過對外地車通行情況進行跟蹤監測,據研究機構分析,本地化外地車的通行特征不同于臨時進入廣州通行的外地車,雖然它的數量不到外地車的一成,但在中心城區其出行量卻占了外地車出行量的七成,另一項數據顯示,工作日平均每天在廣州市中心區出行的外地車約46萬輛,其中本地化外地車約24萬輛,占外地車的51.56%。以晚高峰期間為例,路面通行的10輛車中,約有3輛是外地車,其中2輛是本地化外地車,
異地上牌本地使用的車輛從2013年6月調控政策實施前的9萬多輛增加至2017年12月的44萬多輛,激增363%。以晚高峰期間為例,路面通行的10輛車中,約有3輛是外地車,其中2輛是本地化外地車,本地化外地車數量占比不足外地車一成,出行量占比卻達七成。根據預估,政策實施后,管控區域外地車每天將減少約10萬輛,其中高峰期減少約2萬輛,
專家對政策總體實施效果滿意度不高,一般滿意約占51.7%,不滿意約占48.3%。79.41%的專家認為廣州迫切需要配套實施外地車管控措施,認為有必要實施交通管控政策的市民占67.37%,其中,有小汽車的市民支持比例為70.5%;沒車但準備買車的市民支持比例為63.4%;不打算買車的市民中支持比例為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