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上文所述,目前相關的行政整治與司法懲處,都集中針對下游施工、勞務、包工頭,并未觸及農民工欠薪問題的根源與核心,因此很難徹底解決農民工欠薪問題。制度建設與制度保障,源頭上根治農民工欠薪問題相較于行政力量下的短期權益維護保障,毫無疑問,制度層面的相關建設更能長久、根源的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
1、又到年底了,農民工欠薪問題何時能解決?我們農民工該怎么辦?
首先我確定下,我一名農民工,農民工的酸甜苦辣我是深有體會!與家人離多聚少那種滋味,把青春給了工地,還來微薄的心汗錢!年初老板們會用各種手段和花言喬語,與家人短暫相聚告別老婆孩子離開了家鄉,從此進打工生活,有些年青農民都到工廠里上班,有待遇勞動合同比較正規公資有保證,不過也有黑廠一樣沒有保證。
但很少,剩下年齡大的農民,文化又不高只有進工地,每座大樓的掘起離不開農民工的身影,大部分農民工是沒有勞動合同的,今年我受點傷到勞動局受理我拿不出勞動合同,公司又轉包給個人,不是建設公司的直接職員,又拿出足夠證明材料確定勞動關系,勞動局沒辦法受理。農民工工資老板有錢多給你幾個,沒錢的話就拖拖,誰管你和家怎吃飯,
農民工那些苦常人是無法承受的,刮風下雨在樓頂上穿著雨衣干活,有些夫妻兩個干十四五小時,兩頭沒見太陽拼命,炎熱夏季一樣頂著太陽上班,身上的汗水能把衣服都洗了,一到時間再熱也得上班,再冷的天沒停過,出了小問題要受代班和老板的吊難。隨時處于水深火熱之中,吃不舍得吃吃些路灘小貶,價格低廉衛生通常沒有保證,衣服穿不破不扔,
運氣好碰到好工地工資適合好拿些。今年小編就沒有那么好運,進一個皮保公司,套牌,實名登記通道虛統擺設,工傷險沒有,勞動合同更不用提了,老板墊不起工資拖,馬上該過年,我們家人和孩子都要錢生活,快過年了,上街游行就要違法拘留,工地的東西你又不敢動只要你動了一樣要拘留!我相信不久的將來國家政府整理一套完整的法律體系,能把農民工兄弟們像其他公司一樣,正規的勞動合同,相應醫保其他工資月月能拿到!如果認為我說的有道理!轉發評論也順便點個贊,我謝謝了,
2、農民工年底遭遇欠薪,如何處理較有效?
臨近年底,對于國內勞務用工密集型行業領域,如建筑施工行業,農民工工資的發放問題一直是一項重要的社會民生問題。由于建筑施工行業的特殊性,年底通常是勞務人員集中結算薪資的時間節點,加之建筑農民工群體數量龐大,一旦出現工資拖欠問題,極易出現社會影響嚴重的“農民工討薪”事件,因此,每臨歲末也同樣是國家重點整治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的時間節點。
一如此次的農民工欠薪治理冬季攻堅行動,多部門聯合下,以強力的行政手段直接對涉事企業進行查處,保障農民工群體能夠如期、順利領取工資回家過年,尤其今年年底的清欠工作,相關部門制定出明確的清欠時間表,為廣大農民工群體提供了一道重要心理保障。但需要注意的是,這種行政力量主導的臨時性治欠行動,盡管“力度強、見效快”,但實際上并未觸及到“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的核心,因此,無法從根本上解決長期困擾我國建筑行業發展與社會民生保障的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
1、行政整治與司法懲處,欠薪壓力集中于直接用人方此次四部門聯合整治行動,是我國行政力量與司法力量的集中體現。近年來,我國一方面不斷加大對拖欠農民工工資企業的行政監管力度,另一方面也不斷健全完善關于欠薪治理、欠薪懲處的司法基礎保障,如:1)2011年5月《刑法修正案(八)》將拒不支付勞動報酬入刑;2)2013年1月,最高法院發布《關于審理拒不支付勞動報酬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明確了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定罪量刑的具體標準和有關法律事務問題,為惡意欠薪犯罪設置了相對比較低的入罪門檻。
3)2019年8月13日,人社部發布《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草案征求意見稿)》,為專項立法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進行意見征詢,其中,第二項的司法解釋規定是目前建筑市場勞務糾紛常用的法務判決依據,此次發布會上,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周加海就援引其中內容表示:懲處內容:拒不支付一名勞動者三個月以上的勞動報酬,數額在五千元到兩萬元以上的,或者是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額累計在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構成犯罪,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