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道,最近武漢市發生了一起槍擊律師的案件。大庭廣眾之下,槍擊律師并致其死亡,這更是一種嚴重的犯罪行為,應該依法嚴懲,回答正題,為什么我認為羅老師打官司水平整體上是優于一般律師的,在真正打官司的時候,羅翔等本領域掌握立法精髓的律師去打官司,在對法條解釋上具有先天優勢,甚至比法官還權威,當然,這種先天優勢更加反映了立法本意,能夠在法律允許范圍內更好地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而不是說有了先天優勢就可以無法無天。
1、武漢一人對律師行兇,對此你怎么看?
據媒體報道,最近武漢市發生了一起槍擊律師的案件。被害人已經不幸死亡,兇手已經被公安機關抓獲,中國的法律是禁止私人持有槍支的,兇手為什么持有槍支,受害者為什么又是律師?本案作案方式的特殊性,被害人職業的敏感性,使這起槍擊案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不管事情的起因如何,犯罪嫌疑人持有槍支是違法犯罪的行為,
大庭廣眾之下,槍擊律師并致其死亡,這更是一種嚴重的犯罪行為,應該依法嚴懲。可以肯定的說,犯罪嫌疑人的行為已經涉嫌構成非法持有槍支罪、故意殺人罪,在人民法院尚未審理此案之前,一般的民眾靠臆想和推測來評論此案,都是不太適宜的。也許,犯罪嫌疑人走上這一步,也有他自己的理由和看法;也許,犯罪嫌疑人與本案被害人有著錯綜復雜的利害關系,
2、羅翔這種專門講課的律師,真正打官司的水平怎么樣?
我來回答一下。先介紹一下背景,我是05年考入中國政法大學,被隨機分配到刑事司法學院,也就是羅老師所在的學院,羅老師也是那一年來法大教書,所以我是他的第一屆本科生,法大和其他學校一樣,實行選課制度,比如刑法學這門課,有七位老師,學生可以自主選擇上哪位老師的課,但是每位老師的名額有限,所以,名氣較大的老師還沒等你打開選課系統就已經滿員(選課系統非常考驗網速)。
我為什么選了羅老師這樣一名初出茅廬的新老師,就是懶得和別人去爭,選課結束前悠哉悠哉報了名,等到正式上課,果不其然,150人的教室,也就坐了三分之一吧。但是,你們現在聽到的張三的案例,我在05年就聽了一遍了,那時候我就認定,羅老師必火,第二學年,他的選課學生就開始井噴,羅老師不是僅僅講課幽默,還有就是專業特別扎實,確實能讓你一下子抓住立法者的本意和立法價值,也就是“為什么刑法要這樣規定”。
還有一點我比較了解羅老師的原因,是因為我下鋪是他的助理,回答正題,為什么我認為羅老師打官司水平整體上是優于一般律師的。大家知道,法庭上的法官也是人,人與人之間對一個字、一個詞、一句話的理解都是不一樣的,所以,隨便拎出刑法里的一條法條,讓十個人來理解表述以及適用,最終結果可能會有很多種,比如強J罪中的強J,怎么理解?怎么樣才算是強J行為成立,羅老師的一篇論文就是探討了這個問題,每個人會有不同理解,普通人認為,男的進入女的就算,也有的認為只要碰到就算。
那么,到底標準在哪,我告訴你,在立法者那里,那么,立法者又是誰,全國人大,沒錯,但是,作為政法大學刑法學研究所所長的羅翔,包括以前的院長曲新久,都是參與到立法過程中去的,所以他們對立法本意的認識是最詳盡徹底的。而各層級法官呢,他們需要參加立法部門組織的培訓,去領會立法本意,然后才去法庭上適用,所以,在真正打官司的時候,羅翔等本領域掌握立法精髓的律師去打官司,在對法條解釋上具有先天優勢,甚至比法官還權威,當然,這種先天優勢更加反映了立法本意,能夠在法律允許范圍內更好地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而不是說有了先天優勢就可以無法無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