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和規章都應以憲法為依據,憲法作為國家的根本法,憲法具有所有法律的共同特征,也具有不同于一般法律的特征,第三,憲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首先,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全國人大常委會有權解釋憲法并監督憲法實施,第二,憲法是制定法律法規的依據。
憲法作為國家的根本法,憲法具有所有法律的共同特征,也具有不同于一般法律的特征。首先,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憲法的內容涉及國家和社會生活的基本問題。它規定了國家的根本制度和任務以及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是一切組織和個人的根本活動準則。第二,憲法是制定法律法規的依據。一切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和規章都應以憲法為依據。第三,憲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所有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和規章均不得與憲法相抵觸。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了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2014年11月1日,NPC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決定將現行憲法的通過、公布、實施日期定為12月4日/日。實施日期12月4日,立法確立為國家/2月2日,。
3、 簡單 憲法小報的內容有哪些?如下:1。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權威和法律效力,全面貫徹憲法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首要任務和基礎性工作。2.我國現行的憲法是1982年12月4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根據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確定的路線、方針、政策通過并頒布的,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行使修改憲法和監督憲法實施的權力。全國人大常委會有權解釋憲法并監督憲法實施,4.自由是一種生活方式,它必須有自己的權威、紀律和約束。5.任何人都不應凌駕于法律之上,任何人都不應受法律的欺凌,當我們要求人們遵守法律時,我們不需要他們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