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新(烏魯木齊)、內蒙古自治區—蒙(呼和浩特)、寧夏回族自治區—寧(銀川)、廣西壯族自治區—桂(南寧)、西藏自治區—藏(拉薩)。
3.直轄市:北京市—京(北京)、上海市—滬(上海)、天津市—津(天津)、重慶市—渝(重慶)。
4.特別行政區:香港特別行政區—港(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澳(澳門)。
5. 中國主要省份分布圖
1.新疆 1633280
2.西藏 1204501
3.內蒙古 1145156
4.青海 715587
5.四川 484310
6.黑龍江450076
7.甘肅 404955
8.云南 383978
9.廣西 236811
10.湖南 212418
11.陜西 205900
12.吉林 190541
13.河北 187045
14.湖北 186163
15.廣東 177084
16.貴州 176252
17.江西 167302
18.河南 165600
19.山西 156381
20.山東 153422
21.遼寧 145260
22.安徽 140397
23.福建 121894
24.浙江 102045
25.江蘇 100952
26.重慶 82539
27.寧夏 51853
28.臺灣 36136
29.海南 33979
30.北京 16370
31.天津 11606
32.上海 6306
33.香港 1101
34.澳門 27
注意:以上單位為平方公里
1.新疆地處東經73°40′~96°18′,北緯34°25′~48°10′之間。中國陸地面積第一大的省級行政區,新疆總面積占中國陸地面積六分之一(166萬平方千米),邊界線長度占四分之一(5000多千米),其面積比江蘇省和浙江省加一起總和的八倍還多4萬平方公里。其中,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的 若羌縣為中國占地面積最大的縣。
2.西藏自治區位于中華人民共和國西南部,地跨北緯26°50'~36°53'、東經78°25'~99°06'之間,面積122多萬平方公里,約占中國陸地總面積的1/8,在中國各省區中,僅次于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位居第二,相當于英國、法國、德國、荷蘭和盧森堡5國面積的總和。北面與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青海省相鄰,東面和東南面同云南省、四川省接壤;南部與西部自東而西與緬甸、印度、不丹、尼泊爾等國以及克什米爾地區毗鄰,國境線長約3842公里。
3.內蒙古自治區位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北部邊疆,由東北向西南斜伸,呈狹長形。東起東經126°04′,西至東經97°12′,橫跨經度28°52′,東西直線距離2400多千米;南起北緯37°24′,北至北緯53°23′,縱占緯度15°59′,直線距離1700千米;全區總面積118.3萬平方千米,占中國土地面積的12.3%,是中國第三大省區。東、南、西依次與黑龍江、吉林、遼寧、河北、山西、陜西、寧夏和甘肅8省區毗鄰,跨越三北(東北、華北、西北),靠近京津;北部同蒙古和俄羅斯接壤,擁有二連浩特市和滿洲里市兩個重要的口岸,國境線長4200千米。
4.青海位于中國西部,雄踞世界屋脊青藏高原的東北部。因境內有國內最大的內陸咸水湖——青海湖而得名,簡稱青。青海是長江、黃河、瀾滄江的發源地,故被稱為“江河源頭”,又稱“三江源”,素有“中華水塔”之美譽。本省地理位置介于東經89°35′——103°04′,北緯31°9′-39°19′之間,全省東西長1200多公里,南北寬800多公里,總面積72.23萬平方公里,占全國總面積的十三分之一,面積排在新疆、西藏、內蒙古之后,列全國各省、市、自治區的第四位。
青海四周相鄰的省、區,北部和東部同甘肅省相接,西北部與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相鄰,南部和西南部與西藏自治區毗連,東南部與四川省接壤。
6. 中國省區分布圖簡稱
中國各省簡稱:
1、北京——簡稱京。
2、天津——簡稱津。
3、山西省——簡稱晉。
4、湖南省——簡稱湘。
5、江西省——簡稱贛。
6、上海市——簡稱滬。
7、重慶市——簡稱渝。
8、河北省——簡稱冀。
9、臺灣省——簡稱臺。
10、遼寧省——簡稱遼。
11、吉林省——簡稱吉。
12、黑龍江省——簡稱黑。
13、江蘇省——簡稱蘇。
14、浙江省——簡稱浙。
15、安徽省——簡稱皖。
16、福建省——簡稱閩。
17、山東省——簡稱魯。
18、河南省——簡稱豫。
19、湖北省——簡稱鄂。
20、 青海省——簡稱青。
21、廣東省——簡稱粵。
22、海南省——簡稱瓊。
23、四川省——簡稱川、蜀。
24、貴州省——簡稱黔、貴。
25、云南省——簡稱滇、云。
26、陜西省——簡稱陜、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