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員 在建筑與市政工程施工現場,從事施工材料的計劃、采購、檢查、統計、核算等工作的專業人員。 (1)參與編制材料、設備配置計劃。 (2)參與建立材料、設備管理制度。 (3)負責收集材料、設備的價格信息,參與供應單位的評價、選擇。 (4)負責材料、設備的選購,參與采購合同的管理。 (5)負責進場材料、設備的驗收和抽樣復檢。 (6)負責材料、設備進場后的接收、發放、儲存管理。 (7)負責監督、檢查材料、設備的合理使用。 (8)參與回收和處置剩余及不合格材料、設備。 (9)負責建立材料、設備管理臺帳。 (10)負責材料、設備的盤點、統計。 (11)參與材料、設備的成本核算。 (12)負責材料、設備資料的編制。 (13)負責匯總、整理、移交材料和設備資料。機械員 在建筑與市政工程施工現場,從事施工機械的計劃、安全使用監督檢查、成本統計及核算等工作的專業人員。 (1)參與制定施工機械設備使用計劃,負責制定維護保養計劃。 (2)參與制定施工機械設備管理制度。 (3)參與施工總平面布置及機械設備的采購或租賃。 (4)參與審查特種設備安裝、拆卸單位資質和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專項施工方案。 (5)參與特種設備安裝、拆卸的安全管理和監督檢查。 (6)參與施工機械設備的檢查驗收和安全技術交底,負責特種設備使用備案、登記。 (7)參與組織施工機械設備操作人員的教育培訓和資格證書查驗,建立機械特種作業人員檔案。 (8)負責監督檢查施工機械設備的使用和維護保養,檢查特種設備安全使用狀況。 (9)負責落實施工機械設備安全防護和環境保護措施。 (10)參與施工機械設備事故調查、分析和處理。 (11)參與施工機械設備定額的編制,負責機械設備臺帳的建立。 (12)負責施工機械設備常規維護保養支出的統計、核算、報批。 (13)參與施工機械設備租賃結算。 (14)負責編制施工機械設備安全、技術管理資料。 (15)負責匯總、整理、移交機械設備資料。
勞務員 在建筑與市政工程施工現場,從事勞務管理計劃、勞務人員資格審查與培訓,勞動合同與工資管理、勞務糾紛處理等工作的專業人員。 (1) 參與制定勞務管理計劃。 (2) 參與組建項目勞務管理機構和制定勞務管理制度。 (3) 負責驗證勞務分包隊伍資質,辦理登記備案;參與勞務分包合同簽訂,對勞務隊伍現場施工管理情況進行考核評價。 (4) 負責審核勞務人員身份、資格,辦理登記備案。 (5) 參與組織勞務人員培訓。 (6) 參與或監督勞務人員勞動合同的簽訂、變更、解除、終止及參加社會保險等工作。 (7) 負責或監督勞務人員進出場及用工管理。 (8) 負責勞務結算資料的收集整理,參與勞務費的結算。 (9) 參與或監督勞務人員工資支付、負責勞務人員工資公示及臺帳的建立。 (10) 參與編制、實施勞務糾紛應急預案。 (11) 參與調解、處理勞務糾紛和工傷事故的善后工作。 (12) 負責編制勞務隊伍和勞務人員管理資料。 (13) 負責匯總、整理、移交勞務管理資料。資料員 在建筑與市政工程施工現場,從事施工信息資料的收集、整理、保管、歸檔、移交等工作的專業人員。 (1)參與制定施工資料管理計劃。 (2)參與建立施工資料管理規章制度。 (3)負責建立施工資料臺帳,進行施工資料交底。 (4)負責施工資料的收集、審查及整理。 (5)負責施工資料的往來傳遞、追溯及借閱管理。 (6)負責提供管理數據、信息資料。 (8)負責施工資料的立卷、歸檔。 (9)負責施工資料的封存和安全保密工作。 (10)負責施工資料的驗收與移交。 (11)參與建立施工資料管理系統。 (12)負責施工資料管理系統的運用、服務和管理。
2. 建筑八大員證有哪些人員?
八大員是指施工員(土建和安裝,其中安裝分水暖和電氣兩個方向)、質量員、安全員(不包括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標準員、材料員、機械員、資料員、勞務員(15年新增)。 “八大員”,源于中國抗日戰爭時期百團大戰期間,原指炊事員、飼養員、警衛員、司號員、公務員、衛生員、理發員、戰斗員、指揮員。1949年以后,行各業勞動群體的稱呼有了變化,八大員一般指售票員、駕駛員、郵遞員、保育員、理發員、服務員、售貨員、炊事員,這一說法流傳較廣。此外還有其他提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