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說蘇州的這個政策下調出讓土地最高限價,根本起不到多少作用,如果實際情況不錯的話,可以肯定今年蘇州的土拍大多數還是要以底價成交,那么這個新的規定基本就是形同虛設了。綜上,個人覺得蘇州出臺下調出讓土地最高限價的規定,對于抑制房價投資來說意義不大,蘇州要想真正穩定房價和抑制投資還必須拿出點東西出來才行。
1、蘇州源頭控房價:下調出讓土地最高限價,降幅達18.7%,你怎么看?
感謝邀請回答中這個問題,關于蘇州房產的問題已經寫過很多這樣的文章了,相信看過我文章的朋友應該知道我對于蘇州房價上漲的幾點觀察,投資是造成蘇州房價上漲的主要原因。借此機會簡單談談我的分析,房價的主要成本來源于土地不錯,但是對土地做任何操作對房價現在影響幾乎沒有為什么會這樣說?因為一點:土地從出讓到商品房預售,按照如今的開發商速度來看,至少是2年后了(嚴重的滯后性)。
也就是說今天下調了土地最高限價,降幅達18.7%,最多影響的是2年后的房價情況,對于現如今的房價上漲根本沒有任何作用,這點大家明白嗎?通過調節土地來影響房價本身就是效果不理想的,從目前的數據來看只有加大商品房功能供應和抑制投資才對于穩定房價有直接作用。原因同樣是從土地到商品房開始買賣,也有幾年的時間差,而今年武漢的例子也說明了一點:只有加大商品房供應才有利于穩定房價,
說白了,地方是不是穩定房價和抑制投資從政策就可以看出來。目前的情況來看蘇州的投資風起的主要原因就是沒有全面限售和允許本地購置3套住宅惹的禍,這兩個閘門不關,相信投資風會從工業園區蔓延到其他區域,只是時間的問題,蘇州本身并不缺乏購買力,投資熱在江浙地區很普遍第一、全國經濟最發達的地區就處于長三角一帶,蘇州更是代表,并不缺乏資金和購買力。
這樣的地理位置決定了這個區域是我國經濟最活躍和投資熱情最高的地區,可以說任何新的投資項目都會從這個地方先開始,溫州炒房團就是典型代表。在利益面前人們很難保持正常的判斷,這就跟炒股一樣,在絕對的收益面前,賣房炒股不是空談,房住不炒對于如今的投資者來說無疑就是一句笑談,第二、從2018年下半年開始開發商拿地不再盲目,底價成交就是常態了。
也就是說蘇州的這個政策下調出讓土地最高限價,根本起不到多少作用,如果實際情況不錯的話,可以肯定今年蘇州的土拍大多數還是要以底價成交,那么這個新的規定基本就是形同虛設了,頂多給與不明真相的老百姓以安慰而已。綜上,個人覺得蘇州出臺下調出讓土地最高限價的規定,對于抑制房價投資來說意義不大,蘇州要想真正穩定房價和抑制投資還必須拿出點東西出來才行,
2、從源頭控房價:蘇州下調出讓土地限價,最高降18.77%,你怎么看?
我認為這種調控手段的作用不大,原因如下:1.房價依賴于供求關系。在短期內房屋供給量一定(由于房產開發有一定周期),房價快速上漲是由需求的集中釋放引起的,由于看到房傷上漲引起投資或投機的熱情,吸引杠桿資金進入,進一步推動房價上漲。短期抑制房價依賴信貸政策的收緊、限購措施的升級,2.限制地價的直接作用是增加開發商的利潤。
土地成本降低,開發商仍按市場供求關系出讓房屋,開發商的利潤自然增加,如果政府拍賣土地時附條件限制房屋未來的售價,這部分利益要么按先到先得的原則歸買房者所有,要么轉化為房屋銷售人員的租金。3.調控房價的長期途徑是物業稅、增加土地供應、限制企業及外地人員購買住宅,物業稅可提高持有成本,增加土地供應可增加房物供應,限制企業及外地人員購買住宅可減少需求。
3、蘇州一地塊降低最高限價后終止出讓,半個月已三次出手控樓市,你怎么看?
第一個方案:511方案,蘇州新房三年限售,老房限售需要五年.有效地減少了一部分投資者,控制一部分交易量,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理念,第二個方案:516方案,蘇州園區和吳中新區部分地區為一個學位改為九年一個學位,這種政策下來后,會也會減少一些投資客,但是有有滿足條件的學區房,比如說九年的學位用過或學位沒有用過學區房的房價可能價格會上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