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條 對高考錄取有特殊規定的省份,除執行以上條款規定外,其錄取原則做如下說明:
(一)內蒙古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二)浙江省、山東省、河北省、遼寧省、重慶市考生由省教育考試院依據其相關規定直接投檔到專業。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海南省、廣東省、福建省、湖南省、湖北省、江蘇省考生由省教育考試院依據其相關規定按專業組投檔,學校按照本章程規定的錄取原則進行專業安排,對不能滿足所報專業志愿但服從專業調劑的進檔考生,將在專業組內缺額專業中進行調劑錄取;對不能滿足所報專業志愿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進檔考生,作退檔處理。
(三)高考改革省考生的選考科目須符合學校要求。
第二十五條 錄取到專業大類招生的考生,進校后按學校專業大類分流方案進行專業分流,大類及包含專業如下:
公安學類(含偵查學、經濟犯罪偵查專業);
新聞傳播學類(含新聞學、廣播電視學、傳播學、網絡與新媒體專業);
工商管理類(含審計學、會計學、工商管理、市場營銷、勞動關系、電子商務及法律專業);
經濟學類(含金融學、國際經濟與貿易、經濟統計學、金融工程專業)。
第二十六條 為便于管理,錄取到法學專業的考生,隨機分配至民商法學院、經濟法學院、法學院、行政法學院、國際法學院、人工智能法學院六個學院學習。中外合作辦學法學專業由經濟法學院進行日常管理。
第二十七條 “法學+”雙學士學位復合型人才培養項目專業為法學專業,學生在完成雙學位專門的人才培養方案要求的學分并達到學士學位要求的,可授予雙學士學位,學歷為法學。錄取到“法學+”雙學士復合型人才培養項目的考生在雙學位項目中的法學以外專業所在學院進行日常管理。學生入學后確因成績或其他個人問題不適宜就讀雙學位項目的,經學校審批后,轉入到雙學位項目中的法學以外專業就讀。
第二十八條 重慶市學位委員會(渝學位函〔2021〕4號)批準的“法學+法語”聯合學士學位項目為我校與四川外國語大學合作舉辦的本科聯合學位項目,學生學籍所在學校為西南政法大學,學生完成人才培養方案要求的學分且達到兩校學士學位要求的,可獲得西南政法大學法學專業本科畢業證書、西南政法大學法學學士學位和四川外國語大學文學學士學位(在西南政法大學學位證書上標注)。聯合學士學位項目錄取的學生1-3學期在四川外國語大學就讀,4-8學期在西南政法大學就讀。具體實施方案按照兩校聯合辦學協議執行。學生入學后確因成績或其他個人問題不適宜就讀聯合學士學位項目的,經學校審批后,轉入到國際法學院普通法學專業就讀。
第二十九條 按照教育部和重慶市有關文件要求,我校制定了面向全國開展保送生、高水平運動員、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第二學士學位生等特殊類型的招生簡章,詳情可在我校本科招生網查詢。
第三十條 錄取結束后,我校將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在校園網上公布錄取結果,考生可登錄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網查詢。
第三十一條 在學校收到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考試機構提供的正式錄取審批名冊后,凡被我校錄取的考生,由學校寄發通知書給考生本人。對規定期限內沒有報到又未向學校提出書面延期報到申請的學生,將視其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學生自負。
第六章 收費標準及其他
第三十二條 收費標準:本校實行學分制收費方式。學費由專業學費和學分學費兩部分構成。新生入學時按學年制的學費標準預收學分學費和專業學費。2021級各專業學年制收費標準如下(供參考,2021年收費標準以重慶市價格主管部門核定的標準為準):
(一)學費
1.普通專業(除英語、德語、法學(中外合作辦學)外)及“法學+英語”雙學位復合型人才培養項目、“法學+法語”聯合學士學位辦學外的其他雙學位復合型人才培養項目每生每學年學費5600元;
2.英語、德語專業、“法學+法語”聯合辦學項目、“法學+英語”雙學位復合型人才培養項目每生每學年學費6800元;
3.我校與英國考文垂大學合辦法學專業在我校每年學費28000元,在英國考文垂大學學習期間的學費按照英國考文垂大學標準收取;
各專業具體收費標準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計劃上公布。
(二)住宿費
每生每學年1200元。
學生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學校按學生實際學習時間和實際住宿時間,按月計退剩余的學費和住宿費。
第三十三條 獎助學金制度:為了鼓勵在校學生勤奮學習,爭優創先,學生除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外還設立了包括國家獎助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校長獎學金及多種社會捐資獎學金。學生還可按國家相關規定辦理國家助學貸款(含生源地助學貸款與校園地助學貸款),并參加勤工助學及社會實踐活動。
第三十四條 新生入學與注冊按《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西南政法大學全日制普通本科學生學籍管理辦法》執行,新生應在學校規定期限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時入學者,應向學校請假,假期不得超過14日。未請假或請假逾期14日者,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校后,學校將對新生進行身體和資格條件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將視情況予以不同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在校期間,一旦發現并查實高考錄取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三十五條 本科招生工作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http://www.swupl.edu.cn
本科招辦電話:023—67258088,67258829
本科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zs.swupl.edu.cn
本科招辦郵箱:xzbkzb@swupl.edu.cn
西南政法大學微信公眾號:xinanzhengfa-swupl
西南政法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微信公眾號:西南政法大學本科招生辦
招生監察電話:023—67258879
招生監察郵箱:xzhpb@swupl.edu.cn
招辦地址:重慶市渝北區寶圣大道301號 本科招生辦公室
郵編:401120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六條 學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代辦招生事宜,有關本科招生錄取工作請直接與學校本科招生辦公室聯系。
第三十七條 本章程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后的規定為準。
第三十八條 本章程由西南政法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九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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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重慶渝北職業教育中心簡介
重慶市渝北職業教育中心。
創辦于1990年,是一所全日制公辦中等職業學校,首批國家中等職業教育改革發展示范學校。
學校地處重慶市兩江新區腹心地帶,位于渝北回興工業園區,毗鄰重慶江北國際機場、保稅港區空港功能區,仙桃數據谷、創新經濟走廊呈環狀輻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