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
簡稱:湘 省會:長沙
由來:以境內大河名稱為簡稱的有湖南,以在洞庭湖之南而得名。唐屬江南西道和黔中道,后設湖南觀察使,為湖南得名的開始;宋稱湖南路;元設嶺北湖南道;明屬湖廣省,后改省為湖廣布政使司;清分湖廣省置湖南省,省名至今未變。 因境內有貫穿省內南北的河流叫湘江,以湘江為母親河,故簡稱“湘”。
山東省
簡稱:魯 省會:濟南
由來:以境內部分地區歷史上的行政轄地名稱為山東,以在太行山之東而得名。唐大部分屬河南道;宋設京東路,后分京東東、西路;金更名山東東、西路,為山東得名的開始;元設山東東西道;明置山東省,后改山東布政使司;清改山東省,省名至今未變。
河南省
簡稱:豫 省會:鄭州
由來:以境內部分地區歷史上的行政轄地名稱為河南,以在黃河之南而得名。西漢即有河南郡,為河南得名的開始。“豫”是河南的簡稱。出自《周禮·職方》:“河南曰豫州,豫州在九州之中,言常安逸。又云:稟中和之氣,性理安舒,故云豫也”。唐大部分屬都畿道和河南道;宋設京畿路和京西北路;金改南京路;元設河南江北省和河南江北道;明置河南省,后改河南布政使司;清改河南省,省名至今未變。
內蒙古自治區
簡稱:內蒙古 首府:呼和浩特
由來:以區名的前三字為簡稱的有內蒙古,以漠南蒙古得名。唐為突厥地;宋時出現蒙古部落;后建元朝,其地直屬中書省及嶺北行省;明分達靼韃及瓦剌;清統一蒙古,以漠南蒙古居內地稱內蒙古,漠北蒙古居邊外稱外蒙古,并屬理藩院。民國初分屬熱河、察哈爾、綏遠等特別區,后均改省;建國前中共以今內蒙古東部設內蒙古自治區,區名至今未變。
湖北省
簡稱:鄂 湖北 省會:武漢
由來以境內部分地區歷史上的行政轄地名稱為:湖北,以在洞庭湖之北而得名。戰國楚國在此建都,唐屬江南東道、淮南道和山南東道;宋荊湖北路,簡稱湖北路,為湖北得名的開始;元設江南湖北道;明屬湖廣省,后改為省為湖廣布政使司;清分湖廣省置湖北省,省名至今未變。
寧夏回族自治區
簡稱:寧 首府:銀川
由來:以西夏安寧得名。唐屬關內道;宋時屬西夏;元滅西夏后以舊地設西夏行省,不久改寧夏行省,治所為寧夏路,為寧夏得名的開始,后改行省為甘肅行省,遷甘州路。明屬陜西省,改寧夏路為寧夏衛;清改寧夏府,屬甘肅省,并設寧夏將軍;民國初設甘邊寧夏護軍使,后置寧夏省;建國后撤消并入甘肅省,后設寧夏回族自治區,區名至今未變。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簡稱:新 首府:烏魯木齊
由來:新疆,意為“故土新歸”。唐宋為西域;元明為察哈臺汗國和窩闊臺汗國地;清統一其地,其北部稱回部、南部稱準部,合稱回疆,設伊犁將軍,又以其為新辟疆土而稱新疆(其時貴州新辟疆土亦稱新疆);清末設新疆省,是為新疆得名的開始;民國仍之;建國后改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區名至今未變。
廣東省
簡稱:粵 省會:廣州
由來:以境內部分地區歷史上的行政轄地名稱為廣東,以廣南東路簡稱得名。唐屬嶺南道;宋以舊廣州轄地置廣南東路,簡稱廣東路,為廣東得名的開始;元設海北廣東道;明置廣東省,后改廣東布政使司;清改廣東省,省名至今未變。
西藏自治區
簡稱:藏 首府:拉薩
由來:以省、市、區名稱的第二個字為簡稱的西藏,以清正式定名得名。唐宋為吐蕃;元屬宣政院;明稱烏思藏,設都司等;清初稱衛藏,衛即前藏,藏即后藏;后正式定名為西藏,為西藏得名的開始;清設西藏辦事大臣;民國初西藏地方;建國后仍之,后改西藏自治區,區名至今未變。
海南省
簡稱:瓊 海南 省會:海口
由來:海南,以海南島得名。唐屬嶺南道;宋屬廣南西路;元設海南海北道,是為海南得名的開始;明屬廣東省;清仍之,正式稱瓊崖為海南島;民國仍之,后設海南特別行政區,仍屬省;建國后設海南行政區,仍屬省,1988設立海南省,省名至今未變。
廣西壯族自治區
簡稱:桂 首府:南寧
由來:以境內部分地區歷史上的行政轄地名稱為廣西,以廣南西路簡稱得名。唐屬嶺南道;宋置廣南西路,簡稱廣西路,為廣西得名的開始;元設廣西兩江道;明置廣西省,后改廣西布政使司;清復設廣西省;民國仍之;建國后改廣西壯族自治區,區名至今未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