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命題突出以立德樹人為鮮明導向,充分體現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要求,著力加強關鍵能力考查,提高命題質量,不出超標題、偏題、怪題。綜合考慮疫情因素和考生復習備考的實際情況,在保持命題總體穩定的前提下,優化試題情境設計,增強基礎性、綜合性、應用性、創新性。語、數、外、理、化試題2/3按水平考試要求命題、1/3按選拔考試要求命題;道德與法治、歷史按水平考試要求命題。
(3)全市繼續實行網上閱卷模式,試卷格式分為試題卷和答題卡。學生在答題卡上答題,答在試題卷上視為無效。
5.考試組織
(1)市聯招類由區教委中招辦負責報名登記、組織考試,由市教委中招辦負責組織閱卷、成績統計。指標到校類考試(指暫被高中學校確認錄取的指標到校類學生)由區教委中招辦組織,高中錄取學校負責考試、閱卷、成績統計。
(2)初中只畢業類考試的考試、閱卷、統分等由各初中學校負責,職教中心負責在本校參加畢業類考試的初中畢業生的畢業考試工作,并將成績交原初中畢業學校,考試科目、日程安排必須與升學考試一致。
(二)考查
考查科目為音樂、美術、實驗操作和學校開設的地方課、選修課、活動課等學科。考查方案由學校制定,學校負責具體實施,考查科目成績以合格、不合格方式呈現。
二、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
2020年初中畢業生均應參加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綜合素質評價的工作要求、評價程序、評價標準等要按《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做好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通知》(渝教基〔2008〕7號)進行規范操作,嚴格紀律,做到公正、公平、公開。
報考市級重點中學的學生,其綜合素質評價等級要求有2項以上達到“B”等以上 ,報考普通高中的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等級必須全部達到“合格”或“C”等以上。
在綜合素質評價中,要重視結合《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印發重慶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的通知》(渝教基〔2016〕59號)精神,在過渡期可參照新的評價指標框架內容進行評價。
三、畢業資格認定及畢業證書頒發
學科考試成績合格、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達到“C”等和“合格”以上、考查科目合格即可獲得重慶市九年義務教育畢業證書。以下五種情況之一者,不能獲得畢業證書。
1.有三科(包括學校考試、考查科目)及以上不及格者;
2.語文、數學兩科均不及格者;
3.學生體質健康未達到《學生體質健康標準》規定者;
4.在學校期間受過記過及以上處分,畢業時尚未撤銷處分者。
考試成績不及格或學生體質健康未達到標準,由學校組織補考,補考成績及格,德、體合格,由學校發給畢業證書。補考仍不及格者,由學校發給結業證書。2019年未獲得畢業證書的學生可參加2020年初中畢業生學業水平考試,補考上學年不及格學科,成績及格,德、體合格,由原學校換發畢業證書。重慶市九年義務教育畢業證書由市教委統一印制,區教委審核,學校發放。
四、普通高中招生
(一)報名條件
1.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暨普通高中招生報名條件是:
具有我市戶籍和正式學籍的應屆初三學生;2019年未獲得初中畢業證書或因受記過及以上處分未參加初中學業考試且處分已撤銷的學生;18周歲以下(2002年9月1日以后出生,下同)的往屆初中畢業生。
按《重慶市實施辦法》規定,在渝就讀初中的歸僑子女,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臺灣籍居民子女,可在初中畢業學校報名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暨普通高中招生(含聯招)。
具有連續兩年我區初中學籍的市外戶籍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可在就讀初中學校報名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不含聯招),由我委納入區域內普通高中學校錄取。
2.指標到校報名條件:
(1)具有我市正式戶口和就讀學校兩年及以上正式學籍的應屆初中畢業生。
(2)初中三年獲得區縣或學校“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干部”或者其他榮譽稱號者;品學兼優、家庭經濟貧困的學生以及獲得區縣級以上藝術、體育、科技大賽等一、二等獎的學生同等條件下優先。
(二)分類報名
1.應屆畢業生在畢業學校報名登記,往屆生在原畢業學校報名登記。
2.報考學前教育公費師范生、中職與本科貫通“3 4”分段招生的初中畢業生可兼報市聯招;普通高中與中等職業學校間互不兼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