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市張家港市、常熟市、太倉市、昆山市應執行江蘇省一類地區最低月工資標準,且應全部上調,2.蘇州市區,張家港市、常熟市、太倉市、昆山市均執行江蘇省一類地區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18.5元/小時,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法制解析:蘇州本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每月2020元,蘇州最低工資標準:1。
法制解析:蘇州本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每月2020元。蘇州市張家港市、常熟市、太倉市、昆山市應執行江蘇省一類地區最低月工資標準,且應全部上調。企業支付給實習學生的實習報酬和勤工儉學學生的勞動報酬應當按小時計算,不得低于當地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小時工資標準。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和國家規定,及時足額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簽發支付令。
2、 蘇州最低工資標準蘇州最低工資標準:1。蘇州市區,張家港市、常熟市、太倉市、昆山市均執行江蘇省月最低工資標準2020元/月,2.蘇州市區,張家港市、常熟市、太倉市、昆山市均執行江蘇省一類地區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18.5元/小時。《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八條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并報國務院備案。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九十一條第(三)項用人單位侵犯勞動者合法權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也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以上回答只是基于目前的資料和我對法律的理解,請慎重咨詢!如果你對這個問題還有疑問,建議你整理相關資料,與專業人士詳細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