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國地圖各省分布圖簡筆畫
一、 什么是社會藝術水平考級(以下簡稱藝術考級)?
藝術考級是指依照2004年7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頒布并開始實施的第31號令即《社會藝術水平考級管理辦法》,取得資格的藝術考級機構(以下簡稱考級機構),通過考試形式對學習藝術人員的藝術水平進行測評和給予指導的活動。
二、藝術考級的宗旨和應遵循的原則。
藝術考級的宗旨是"普及藝術教育,提高國民素質"。它的原則是"遵循藝術教育規律,堅持公開、公正、公平和自愿應試的原則,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
三、 參加藝術考級對學習藝術人員有什么作用?
一是檢測自己學習藝術的成果,即我們通常說的看自己達到什么水平。二是通過考試得到老師的指導,使自己今后的學習取得更好的效果。三是取得《社會藝術水平考級證書》,特別是較高級別的證書后,就證明自己具備了藝術的特長,在升學、就業時,能提高自己的競爭能力。此外,對于不懂藝術、但熱愛藝術的家長,可以掌握自己的子女學習藝術的情況,以便督促他們更好的學習。
四、目前我國有哪些考級機構?
考級機構有兩類:一是跨省的全國性考級機構:二是只能在一個省內開展考級的省級考級機構。目前跨省的考級機構有:中國音樂家協會、中國民族管弦樂學會、中國音樂學院、中央音樂學院、北京舞蹈學院、中國美術學院、中國歌劇舞劇院、中國藝術科研所、中國中等教育學會、上海音樂學院。各省的考級機構還有60多家。跨省機構一般在全國各地都設有承辦單位。
五、考級機構應具備什么條件?
文化部第31號令第9條規定:申請開辦藝術考級機構活動的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獨立的法人資格:
2、主要業務與申請開辦的藝術考級專業相關,并具有良好的藝術、學術水準和社會信譽:
3、自編并正式出版發行的藝術考級教材;
4、申請開辦的藝術考級專業必須有本單位的相關專業的考官,并
且本單位的考官應當占總數的三分之二以上:
5、適應藝術考級需要的場所和設施:
6、專門負責藝術考級的工作機構和健全的規章制度。
六、目前我國已開考了哪些藝術門類及科目?
目前我國開考的藝術門類有:音樂、舞蹈、美術三大類。音樂類:音樂:音樂基礎知識。鍵盤樂器類:鋼琴、于風琴、電子琴(單、雙排鍵)。西洋管弦樂器類:長笛、雙簧管、單簧管、薩克斯管、大管(巴松管)、圓號、小號、長號、次中音號、大號、豎琴、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小鼓、定音鼓及打擊樂器、木琴及馬林巴琴、吉它、電吉它、電貝司。民族管弦樂器類:竹笛、笙、嗩吶、管子、巴烏、葫蘆絲、揚琴、琵琶、柳琴、月琴、古箏、古琴、中阮及大阮、三弦、二胡、板胡、高胡、民族打擊樂器。聲樂類:歌唱(含美聲、民族、通俗)、少兒歌唱。舞蹈類:中國舞、中國民族民間舞、芭蕾舞、國際標準舞。
美術類:素描、色彩、書法、中國人物畫、中國山水畫、中國花鳥畫、速寫。
七、怎樣參加社會藝術水平考級?
1、選擇考級機構。在選擇考級機構時,一要看該機構是否有自己所學專業的考級科目:二是看該機構的社會公信度。
2、根據自己所學專業的藝術水準,確定報考的級別。
3、仔細閱讀考級機構的招考簡章。
4、根據所報考機構的考級安排,參加考級。
八、考級的收費標準。
關于藝術考級的收費問題,《文化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社會藝術水平考級收費標準的通知》(文教科發[2003]52號)作了規定,各省根據這一文件,結合本省的情況,又作了相應的具體規定。
依據政府的規定,各考級機構在自己的招考簡章中確定了每一科目、每一級別的收費標準。各機構在接受考生報名時,會公示價格主管部門頒發的《收費許可證》,并使用稅務發票。
九、文化行政部門怎樣管理社會藝水平考級工作?
按照文化部《社會藝術水平考級管理辦法》及政府的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主要在以下方面進行管理:
1、審批考級機構。文化部審批跨省考級機構: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門審批在本行政區域內開辦藝術考級活動的考級機構。
2、規范、管理考級市場。
3、為考生和藝術考級機構提供服務。
十、社會藝術水平考級的考官應具備的條件,由誰認定?
考官要具備下列條件:1、10年以上專業藝術學習經歷:2、5年以上所申請專業的藝術或者藝術教育工作經歷:3、良好的示范、教學指導及鑒賞能力:4、良好的政治素質、道德修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