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第四條,工資總額由下列六個部分組成:(一)計時工資;(二)計件工資;(三)獎金;(四)津貼和補貼;(五)加班加點工資;(六)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職工工資總額包括哪些,職工工資總額是指企業在一定時期內支付給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
職工工資總額是指企業在一定時期內支付給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它包括按計時工資率支付的計時工資、按計件單價支付的計件工資、各種經常性獎金、各種工資性質的津貼,以及按國家規定支付給職工的非工作時間的工資。《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四條工資支付主要包括:工資支付項目、工資支付水平、工資支付形式、工資支付對象、工資支付時間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
職工工資總額,根據《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第四條規定,工資總額由下列六個部分組成: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第四條,工資總額由下列六個部分組成:(一)計時工資;(二)計件工資;(三)獎金;(四)津貼和補貼;(五)加班加點工資;(六)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3、工資的范圍包括哪些工資的范圍包括勞動者取得的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單位發給勞動者的工作獎金;工作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的工資;以及在特殊情況下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第三條工資總額是指各單位在一定時期內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全部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工資總額的計算應以直接支付給職工的全部勞動報酬為根據。第四條工資總額由下列六個部分組成:(一)計時工資;(二)計件工資;(三)獎金;(四)津貼和補貼;(五)加班加點工資;(六)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關于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第二條按照《勞動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定的11天法定節假日。據此,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為: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