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輪機構改革,部分事業單位因職能調整、劃分,被收歸或并入其它參公事業單位或行政機關,部分事業編制人員按照“編隨事走、人隨編走”原則劃轉,在編制總額范圍內,需進行參公登記,置換為參公事業編制人員,以滿足“行政執法主體必須是公務員或參公人員”法律要求。
1、省考參公管理人員和因機構改革直接進行參公登記人員有區別嗎?
兩者沒有區別。經過省考錄用的參公人員,如果不是進入群團組織,實際上使用的還是事業編制,只不過不執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而是按照公務員法管理,執行相應的工資福利和職務晉升待遇,與公務員無異,參公人員錄用后,按規定必須報組織人事部門和編辦進行參公登記。登記后,除少數地方還有些許限制外,全國多數地區都已實現參公事業人員和行政編制人員相互調動提拔,彼此之間已經沒有交流使用障礙,
本輪機構改革,部分事業單位因職能調整、劃分,被收歸或并入其它參公事業單位或行政機關,部分事業編制人員按照“編隨事走、人隨編走”原則劃轉,在編制總額范圍內,需進行參公登記,置換為參公事業編制人員,以滿足“行政執法主體必須是公務員或參公人員”法律要求。此類事業人員只要進行過參公登記,被組織和編制部門認可,和其它的參公事業人員一樣,都享受公務員待遇,在身份上沒有本質區別,
參公事業人員主要存在行政執法類事業單位。本輪黨政機構改革,行政類事業單位被納入清理范疇,全部歸并入行政機關,或剝離行政職能改為公益類事業單位,今后不再增設或單設行政類事業單位,事業單位也不再允許出現委、辦、局字樣,隨著其人員的劃轉分流,行政參公人員將不復存在,參公事業編制將只保留于執法類事業機構。目前,關于執法類事業機構改革,中央尚未出臺政策,未來是否會取消執法類參公編制不得而知,但可以肯定的是,參公性質的事業人員減少是大勢所趨,
2、事業單位改革中,市縣一級的招商局怎么改革?
招商局屬于一個比較尷尬的單位,為什么這么說呢?因為招商局不同于國家招商局(集團),國家招商局主營業務是金融,地產,交通三大核心業務,而縣級招商局屬于一個臨設行政事業單位,在國家和省一級一般不存在這個單位,但是招商引資在地方屬于一個重大事項,直接關系到地方政績,所以一般市縣都單設招商局,一般招商局編制掛靠在發改局,也有在經濟發展局的。
所以這次事業單位改革和國家機構改革都不涉及招商局,招商局一般掛靠單位都是行政單位,所以人員屬于行政編或者參公,但各地情況不同,我們這里招商局雖然掛靠發改局,但是人員全部屬于事業編,最近縣報送市級審批參公,批文已經下來了(但是不是全員參公哦)。招商局目前現狀就是沒有娘家,也就是上面沒有管理單位,國家短期內也沒有設立這個單位打算,里面事業編在這次事業單位改革中都被劃為公益一類,其本質就是混編混崗,
3、參公事業單位事業編人員會轉公務員嗎?
參公事業單位事業編人員能否轉為公務員,這與國家事業單位改革的定調有關。參公事業單位事業編人員雖然在編制上屬于事業編制,但是他們的待遇都是按照公務員法來實施的,而且他們提拔也基本是按照公務員的提拔方式來進行,比如當前討論比較廣泛的公車補貼,參公事業單位事業人員也可以享有。參公事業編想轉為公務員,按照現在的發展趨向,要么是借助事業單位改革,劃轉為行政單位,工作人員也就成為公務員,
4、事業單位取消參公屬性后,省考參公人員該如何安置?
除行政執法類事業單位外,不再新增或保留事業單位行政屬性,參公事業單位取消屬性后參公人員身份會保留,暫時放在機構改革方案中的事業單位,等待中央進一步政策出臺。沈陽已經對參公人員按50%比例通過考試轉入行政崗,解決一大部分問題,余下參公還會再考轉行政崗,由于市縣公務員崗位數量嚴格受限,事業單位執法又不合法,包括城市綜合執法在內的六大綜合執法中心(市場監督、文化旅游、環保、交通、農業)最有可能的就是參公管理,解決了編制和執法資格程序問題,那么就歸口劃入綜合執法序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