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工資3000左右,為什么還有很多人擠著往里鉆。事業單位承擔了大量的行政和政策落實等重要職能,所以對于事業單位的工資,我們認為應當按照工作量而進行判定,就工作量而言,事業單位月工資一萬元,并不為過,我倡議,事業單位工資應該上漲到10000左右,不必太高,以平民憤。
1、醫療事業單位一個月工資多少?
我就是一個上班七年的小醫生,三年前在事業單位待過半個月,事業單位的工資績效怎么拿不太清楚,只知道當時去的時候基本工資1200,前三個月試用期沒有獎金,關鍵是科室很忙,科主任仍然是不給獎金,當時待了半個月就走了(主要那點工資房貸一般都不夠,別說生活養家了),后來到私立醫院上班馬上三年了,私立醫院確實是對員工比較扣,但是還是可以勉強養家糊口的,保底的收入七千(這個也沒什么不可以說的,事實就是事實),拿到手六千二三。
去掉房貸后還可以養活一家人,這段時間遇到疫情,單位二月份不給發獎金,就等于扣除了一半的收入,三月有一部分獎金。只想說一句,如果是醫生一定會懂得我并沒有胡說八道,如果不是醫生或者想要給自己的孩子選專業的,很熱愛治病救人這個偉大的事業的可以去學,如果想生活不太累還是不要入坑了!外人看起來都覺得醫生收入會很高,但是那只是一少部分熬出頭的主任級別的人,大部分收入不會超過一萬,一些大醫院的忙到要吐可能會有一兩萬的,
2、事業單位一個月到手1400工資正常嗎?
試用期的事業在編人員到手工資真有可能出現拿1000多的情況,只不過說出去很多人不信罷了。單位二層事業單位去年招錄了一名管理人員,原來在國企上班,每月到手4000多元,錄用到單位后,試用期第一個月工資,他拿到手是1700多元,驚出他一身冷汗,怎么會這么低?事后,他找單位人事科詢問工資明細,人事科工作人員向他詳細解釋了其工資構成。
他報考的是管理九級崗位,試用期期間崗位工資 薪級工資 津補貼等應發額也不過是2000多,扣除五險兩金后,實際到手一千多是很正常的事,試用期轉正定級后,工資額會有幾百塊錢的漲幅,除此之外還有績效工資和增量績效,收入會比試用期高出不少,但每月到手的收入也就是2000多。如果碰上調資后的社保、公積金的調整補扣,實際到手的工資完全有可能比原來的少,
2018年本地調整工資,當時補扣了一年的公積金、職業年金和相關社保,加起來有1000多,當月下屬事業單位很多人到手的工資就沒有超過2000。這是特殊情況,不是普遍現象,但事業單位工資待遇不高也是事實,特別是中西部地區,如果地方財政實力不行,事業單位人員特別是全部吃財政飯的全額撥款事業編制人員工資科級及以下人員扣除五險兩金及30%績效后,每月到手兩三千的大有人在,超過四千的都已經算是高工資了。
3、一個月2100的工資,事業單位還有必要堅持嗎?
一個月2100元的工資,還真沒有繼續干下去的必要了,你想想,現在全國許多城市的最低工資保障線都在2000元以上了,不管你是身在經濟欠發達地區,還是呆在富裕之地,都沒有繼續堅持下去了。筆者的理由主要有三個:第一、增資緩慢,根據我國事業單位人員的工資制度管理有關規定,事業單位人員的工資增長主要是依據調查比較結果、結合國民經濟發展、財政狀況、物價水平等情況,適時調整工資標準。
建國以來,我國曾經歷過四次大的工資標準調整,每次間隔大約在10年左右,這樣,你在現有工資標準的情況下,一時間不可能大幅度提高你的薪資待遇,既是有大的調整,也要經歷長時間的等待。第二、監管嚴厲,由于社會管理屬性的需要,國家各級各類事業單位承擔了一定的社會和公營職能,手中或多或少握有一定的資源或監管權力。
在黨的十八大以前,一些事業單位人員的工資雖然較低,但日子還是過得有滋有味,但隨著時代的發展變化,反腐力度的加大,以及權力被關進制度的“籠子”里,監管嚴厲,事業單位人員以權謀私、權力尋租的空間將會越來越狹窄,違法違紀的成本也會越來越高,第三、消磨意志。現在一些事業單位的人員薪資待遇不高,但依然有人為啥樂此不疲,安如現狀?主要原因是其單位工作輕身,收入穩定,圖個安逸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