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 析產什么意思?法律分析:根據我國法律規定,當離婚 析產指離婚時,進行財產分割,分割僅限于婚姻存續期間的共同財產。夫妻離婚房地產析產如何辦理法律分析:辦理程序:1,去公證處析產公證,離婚 析產是夫妻雙方在離婚后轉讓房屋個人份額的登記手續。
(1)去公證處辦理析產公證(費用約500800元)(注:如果有離婚判決書,這一步可以省略,即不需要公證);(2)去交易中心轉畫(一般當天即可);(3)在房管局申請契稅減免(10個工作日左右);(4)辦理析產(約7個工作日)報名手續,繳納50元報名費;(5)取證(5元繳納執照印花稅);(6)以離婚 析產的方式分割房屋產權,是對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置。因離婚轉讓房屋產權時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法律分析:辦理程序:1。公證處辦理析產公證。但如果離婚判決書或離婚協議(民政局備案)中已約定房屋權屬,則不能再辦理公證析產;2.辦理抵押銀行規定的事項;3.去房管局申請免征契稅(10個工作日左右,各區略有不同);4.到房管局(-1-0)辦理登記手續,繳納50元登記費;5.辦理新的房產證和其他權證。
法律解析:根據我國法律規定,當離婚 析產指離婚時,進行財產分割,分割僅限于婚姻存續期間的共同財產,從婚前不能分割個人財產開始。離婚 析產是夫妻雙方在離婚后轉讓房屋個人份額的登記手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62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 (一)工資、獎金、勞動報酬;(二)生產經營和投資所得;(三)知識產權收入;(四)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第1063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夫妻一方婚前的財產;(二)一方當事人因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屬于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所有的財產。第1087條離婚,夫妻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本著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