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條:行為人不具有代理權利,超越代理權利或者代理權利終止后,仍執行代理權利,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具有/12345677,Subject代理沒有人代理對,如果代理人實際擁有代理權利,則享有代理;2.主觀上相對人是出于善意,表見代理的構成要素包括:1。
表見代理的構成要素包括:1。Subject 代理沒有人代理對。如果代理人實際擁有代理權利,則享有代理;2.主觀上相對人是出于善意。即不知道行為人行為的相對人的行為是無權的代理行為;3.有客觀原因使相對人認為自己沒有權利代理業主有代理權利;4.基于這一客觀情況,相對人與無權人成立了民事行為代理。《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條:行為人不具有代理權利,超越代理權利或者代理權利終止后,仍執行代理權利,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具有/12345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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