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認繳;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八條:股東應當按時足額繳納本章程規定的各自出資額認繳,認繳可以根據公司章程的期限每年支付,認繳是工商部門注冊的公司總額,不需要實繳,不再收取驗資文件。
法律解析:實收是指公司營業執照上寫的注冊資本金額,所以公司的驗資賬戶必須有相應的金額。認繳是工商部門注冊的公司總額,不需要實繳,不再收取驗資文件。認繳可以根據公司章程的期限每年支付。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第三款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認繳;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法律分析:注冊資本認繳注冊制是工商登記制度的一項改革措施。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除涉及國家安全和公民生命財產安全的事項外,對需要前置許可的事項,不再實行主管部門先審批后工商登記的制度。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第三條公司是具有獨立法人財產和法人財產權的企業法人。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認繳;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3、注冊資本實繳和 認繳的區別法律解析:認繳注冊資本是指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是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的出資額,實收注冊資本是指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實際繳納給公司的出資額或者相應價值的非貨幣財產。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六條,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的出資認繳,《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八條:股東應當按時足額繳納本章程規定的各自出資額認繳。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