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以向醫院醫保部門或醫院領導反映您的個人情況,與他們協商維護您自身的利益;或撥打投訴至當地市、區衛生監督員或撥打全國統一衛生熱線,1,投訴醫院您需要致電當地衛生局投訴;2.如果是醫院亂收費,可以向院領導反映個人情況,然后積極維護自身權益;3.直接給衛生監督管理部門打衛生熱線,都是維護自身權益的途徑。
1,投訴 醫院您需要致電當地衛生局投訴;2.如果是醫院亂收費,可以向院領導反映個人情況,然后積極維護自身權益;3.直接給衛生監督管理部門打衛生熱線,都是維護自身權益的途徑。醫療事故是指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因過失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事故。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二條本條例所稱醫療事故,是指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違反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醫療護理規范和慣例,因過失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事故。
您可以向醫院醫保部門或醫院領導反映您的個人情況,與他們協商維護您自身的利益;或撥打投訴至當地市、區衛生監督員或撥打全國統一衛生熱線。發生醫療糾紛時,醫患雙方可以通過以下途徑解決:雙方自愿協商;申請人民調解;申請行政調解;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法律依據:《醫療糾紛預防與處理條例》第二十二條:發生醫療糾紛,醫患雙方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一)雙方自愿協商;(2)申請人民調解;(三)申請行政調解;(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醫療糾紛預防與處理條例》第二十三條:發生醫療糾紛,醫療機構應當告知患者或者其近親屬下列事項: (一)解決醫療糾紛的合法途徑;(二)有關病歷、現場實物保管和啟封的規定;(3)查閱、復制病歷的規定。患者死亡的,還應當告知其近親屬有關尸體解剖的規定。
法律分析:如果醫院確實違規,可以通過以下四種途徑解決:1。雙方自愿協商;2.向醫院當地醫療糾紛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3.向醫院所在地衛生計生局申請行政調解;4、向人民法院起訴。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1218條,在診療活動中造成患者損害,醫療機構或者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條醫務人員在診療活動中,應當對患者的病情和醫療措施予以說明。需要手術、特殊檢查、特殊治療的,醫務人員應當及時向患者說明醫療風險和替代醫療方案,并征得其明確同意;無法或者不宜向患者說明的,應當向患者近親屬說明,并取得其明確同意。醫務人員未盡到前款規定的義務,給患者造成損害的,醫療機構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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