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至少有一個其他超限數具有ω的任意性質;進一步推斷,ω的任何一個性質必定為無窮多個超限numbers所共有,否則ω仍可定義為具有該性質的最大無窮,假設ω可以用小于超限的數來構造,我們可以用這種構造來定義ω,整數部分沒有最大計數單位,整數部分沒有最大計數單位,小數部分沒有最小計數單位,寫數字的時候,如果有小數部分,就用小數點把整數和小數分開,數數,數數不好就改。
數學單位包括長度、面積、體積單位、質量單位、時間單位等。長度單位:千米、米、分米、厘米、毫米;面積單位:平方公里、公頃、平方米、平方分米、平方厘米、平方毫米;體積單位:立方米、立方分米、立方厘米、立方毫米;體積單位:升、毫升;質量單位:噸、千克、克;密度單位:克每立方厘米。數字單位是什么?數學單位包括長度、面積、體積單位、質量單位、時間單位等。長度單位:千米、米、分米、厘米、毫米;面積單位:平方公里、公頃、平方米、平方分米、平方厘米、平方毫米;體積單位:立方米、立方分米、立方厘米、立方毫米;體積單位:升、毫升;質量單位:噸、千克、克;密度單位:克每立方厘米
關于絕對無限(使其像神一樣)有兩個有趣的性質:①反射原理:ω的所有性質必須與其他超限 numbers共享。也就是說,ω反映了其自身的屬性,低至超限 number。假設ω有唯一的性質p,但其他無限集合都沒有這個性質。那么我們可以用性質p唯一地描述ω,所以ω不是絕對的,不可定義的。因此,至少有一個其他超限數具有ω的任意性質;進一步推斷,ω的任何一個性質必定為無窮多個超限 numbers所共有,否則ω仍可定義為具有該性質的最大無窮。所以假設不成立。②不可及性:ω不能用小于它的數來構造。即ω無法從下方實現。推理過程和上面類似。假設ω可以用小于超限的數來構造,我們可以用這種構造來定義ω。這就破壞了ω的不確定性,所以ω不能用比它小的數來構造。所以我們說ω從下面是達不到的,或者說是高不可攀的。
計數的最大單位是1000億,這是錯誤的。整數部分沒有最大計數單位。我們通常使用十進制計數法。所謂“小數”,是指每兩個相鄰的計數單位之間的關系是:一個大單位等于十個小單位,也就是說,它們之間的進步率是,計數單位要包括兩個大塊,即整數部分和小數部分,它們按以下順序排列:北京千兆、百兆、十兆、兆、十億、十億、十億、十億、十萬、百萬、十。整數部分沒有最大計數單位,小數部分沒有最小計數單位。寫數字的時候,如果有小數部分,就用小數點把整數和小數分開。五經算術中關于計數單位的記載:據黃帝說,有十數。使用它有三個原因。第十類叫“億、兆、京、易、夷、茍、儉、正、哉”。三等的人叫“上中下”。倒數的話,從十改成十。如果你說100萬億,10億,10萬億,北京。那些在中間的人永遠不會改變它。你說一億,萬億就是萬億,一萬就是北京。數數,數數不好就改。你說一億,一億就是萬億,萬億就是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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