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上可知,一般來河南省的婦女,可享受的產假天數=國家基礎產假98天 河南額外增加產假90天=188天。女職工休產假期間,被公司要求提前結束產假返崗工作的,工資待遇該如何支付呢,河南省女職工的產假天數是由《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規定的基礎產假及《河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的額外增加產假組成。
1、河南的產假能休多久?
河南省女職工的產假天數是由《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規定的基礎產假及《河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的額外增加產假組成:1、基礎產假: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由上述規定可知,一般來說,產假最基礎的是98天,如果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流產產假: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2、額外增加的產假:根據《河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依法辦理婚姻登記的夫妻,除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八日,參加婚前醫學檢查的,再增加婚假七日;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三個月,給予其配偶護理假一個月;婚假、產假、護理假期間視為出勤。綜上可知,一般來說,河南省的婦女,可享受的產假天數=國家基礎產假98天 河南額外增加產假90天=188天,
女職工休產假期間,被公司要求提前結束產假返崗工作的,工資待遇該如何支付呢?可以即得產假工資又得生育津貼嗎?或者需要給女職工支付未休產假期間的加班費工資嗎?一、能否索要加班費?從勞動法的規定來看,加班有延時加班、休息日加班和法定節假日加班三種。產假是生育女職工才享受的特殊待遇,不屬于法定節假日和休息日的范疇,因此女職工休產假期間被要求回來上班,這期間不能視為加班,自然也就沒有加班費了,
二、未休產假期間可以得雙重待遇嗎?女職工休產假期間,主動要求或是應公司要求提前回崗上班的,工資待遇如何支付,女職工能否既要求公司支付正常上班期間的工資,又要求生育津貼,法律未做明確規定,因此裁判結果也各有差異。從女職工提前返崗的意愿,我們認為:1、女職工主動要求在產假期間工作的女職工在自愿提前結束產假的,我們認為該行為是女職工對自身權利的一種放棄,產假期間僅享受生育津貼即可,公司無需額外支付工資報酬,
2、女職工在公司安排或要求下在產假期間工作的浙江省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關于印發《關于勞動爭議案件處理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試行)》的通知(浙仲〔2009〕2號)中規定:女職工產假期間,用人單位經本人同意安排女職工工作的,按以下情形支付工資:(1)已參加生育保險的,女職工領取生育津貼外,用人單位應支付正常上班的工資;(2)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用人單位應參照生育保險待遇支付生育津貼,同時支付正常上班的工資。
在與浙江不同的上海、廣東等地區,對于女職工提前結束產假返崗工作的意見是生育津貼與產假工資只可得一份,則高而選,有這樣的差異也是各人對生育津貼的性質理解不一所造成的。有人認為生育津貼就是產假工資,無論在何種情況下只能得一份;而有人則認為生育津貼是基于女職工生育而無法提供勞動所享受的社保補助,不是勞動所得,因此產假期間提供了勞動的,還應享受相應的勞動報酬,
2、老婆幼師,懷孕休產假三個月,河南規定六個月,三個月以后我們請假自己交社保合理嗎?
這個是不合理的。2015年后,河南省政府在國家規定的基礎上,為了照顧本省的職工,又加了三個月的產假,總計6個月,既體現了河南省政府對人民的關懷,也是為了保住河南省人口大省的傳統優勢,根據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八條和各地規定,女職工產假期間,停發工資,改發生育津貼:參加了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經濟支付按所在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