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三)對各方面工作提出建議、批評和意見;(四)參加本級人民代表大會的各種選舉;(五)參加本級人民代表大會的各種表決;(6)獲得依法執行代表職務所需的信息和各種保障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第三條享有以下權利,第七十五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各種會議上的發言和表決不受法律追究,法律分析:全國范圍內人大代表權利,如下:代表依法履行職責所享有的具體行為權利,包括權利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期間和閉會期間以及代表履行職責的保障。
法律分析:全國范圍內人大代表 權利,如下:代表依法履行職責所享有的具體行為權利,包括權利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期間和閉會期間以及代表履行職責的保障。根據憲法和相關法律,人大代表主要享有審議、表決、提名、選舉、提案、質詢、罷免、建議、批評、意見、提案、言論和投票豁免權、特殊人身保護、執行代表工作保障等權利。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七十三條。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和NPC常務委員會會議期間,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有權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向國務院各部、各委員會或者國務院提出質詢案。受質詢的機關必須負責回答。
人大代表主要享有審議、表決、提名、選舉、提案、質詢、罷免、建議、批評、意見、提案、言論和投票免受調查、人身權利特別保護、執行代表職務保護等權利。《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七十四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非經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和NPC常務委員會許可,不受逮捕或刑事審判。第七十五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各種會議上的發言和表決不受法律追究。
法律解析:國家人大代表的職權如下: (一)列席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參與審議各種議案、報告等議題,發表意見;(二)聯名提出議案、質詢案、罷免案等。依法;(三)對各方面工作提出建議、批評和意見;(四)參加本級人民代表大會的各種選舉;(五)參加本級人民代表大會的各種表決;(6)獲得依法執行代表職務所需的信息和各種保障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第三條享有以下權利。-1/:(一)列席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參與各種議案、報告等議題的審議,發表意見;(二)依法聯名提出議案、質詢、罷免等。;(三)對各方面工作提出建議、批評和意見;(四)參加本級人民代表大會的選舉;(五)參加本級人民代表大會的表決;(六)獲得依法履行代表職責所需的信息和各種保障;(七)法律權利的其他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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