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應該對刑滿釋放人員給予關注,沒有人能保證一生都不犯錯,其實犯錯并不可怕,知錯能改善莫大焉。緩刑人員的數量占犯罪總量的比例還不小,政府和法律專業人士如果能多做些這樣的有益工作,必然可以挽救相當一部分緩刑人員,避免他們再次犯罪,會讓這個社會更加的和諧。
1、社會該如何對待刑滿釋放人員?
對判刑之人,社會各階層各單位應根據其情節嚴重程度區別對待,不能一棍子打死。情節較輕的一般會判緩刑,對這類判了緩刑而又刑滿的人員,社會還是應該以更加寬容的態度予以接納,尤其是政府及政法機關,如果能出臺相關法律政策來積極接納他們,對社會的穩定必然是有積極和暗示作用,比如實行緩刑人員考察制度,考察合格者,讓其能重新回到原單位上班等等政策。
相信他們中的絕大多數一定會感恩戴德,回報社會,人非圣賢,孰能無過。緩刑人員的數量占犯罪總量的比例還不小,政府和法律專業人士如果能多做些這樣的有益工作,必然可以挽救相當一部分緩刑人員,避免他們再次犯罪,會讓這個社會更加的和諧!我們這個社會不應該有戾氣和報復的氣息,而應該是充滿希望和友善的社會氛圍,出現一起惡性暴力事件,我們不能簡單的看表面現象,更不能草率的就將其歸為反社會人格,其背后有沒有更深層次的原因?他(她)是如何一步一步走向犯罪的深淵?給我們的啟示是什么?盡早研究他們只會有好處,沒有壞處。
無數案件都是再次犯罪,說明什么問題呢?是不是公檢法司把人判了,關了,社會就太平了?矛盾就解決了?很顯然沒有!如何給這類人群找到出路和未來,還是需要我們職能部門來做,早做比遲做好,對積極化解社會矛盾,作用不可小覷!普通百姓自然會感受到來自政法機關的友善態度,如此就善莫大焉。對緩刑人員適合重新上班的條件需要政府部門來推動相關工作,如何彌補法律的剛性不足,需要全社會深思!,
2、刑滿釋放的人員干點什么好呢?
國家應該對刑滿釋放人員給予關注,沒有人能保證一生都不犯錯,其實犯錯并不可怕,知錯能改善莫大焉。這些釋放人員大多數從新走入社會并不受待見,許多人會用有色眼鏡看他們,因為有了案底找工作會很困難,可以這么說基本上找不到,一個沒有案底和犯過罪的人讓人選擇百分之九十五以上會選擇沒犯過罪的人,這是人之常情,這些人該何去何從呢?其實這些人最需要的是社會對他們的認可和關心,而不是處處排斥他們,不認同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