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委員會決定問題采取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法律分析:社區居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簡稱“居委會”、“社區居委會”,“社區居民委員會”為中國大陸地區城市街道、行政建制鎮的分區即“社區”的行政管理機構,屬于城鎮居民的自治組織,地位相當于農業區的村民委員會,管轄對象為城市、鎮非農業居民為主,社區委員會三委就是指社區黨委(或黨總支、黨支部)和社區居民委員會、社區居務監督委員會,,社區委員會一般指社區居民委員會。
1、性質不同:社區就是居委會,沒有區別,社區等于村一級的自治機構,不屬于行政機構;街道辦事處有執法權,政府最低級的派出機構。2、工作職能不同:“社區居民委員會”為中國大陸地區城市街道、行政建制鎮的分區即“社區”的居民組織,即城鎮居民的自治組織,地位類似于農業區的村民委員會,工作服務的對象為城市、鎮非農業居民為主;3、等級不同:社區等于村一級的自治機構,不屬于行政機構;居委會是社區管理組織,和村委會一個意思;街道辦是鄉鎮一級的行政機構,一般在比較大城市才有,街道辦下面是社區,多個社區和村組成一個鄉鎮。社區在行政上屬村一級的,街道辦事處屬鄉鎮一級的
社區委員會一般指社區居民委員會。簡稱“居委會”、“社區居委會”,“社區居民委員會”為中國大陸地區城市街道、行政建制鎮的分區即“社區”的居民組織,即城鎮居民的自治組織,地位類似于農業區的村民委員會,工作服務的對象為城市、鎮非農業居民為主。根據居民委員會組織法的規定,社區居民委員會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社區委員會三委就是指社區黨委(或黨總支、黨支部)和社區居民委員會、社區居務監督委員會。社區黨委(或黨總支、黨支部)是指按照《中國共產黨章程》的規定,在社區之中成立的、以全體社區黨員為組織對象的中國共產黨的基層組織。街道辦事處是市轄區人民政府或行政管理區管委會(例: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的派出機關,受市轄區人民政府或功能區管委會領導,行使區人民政府或功能區管委會賦予的職權
法律分析:社區居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簡稱“居委會”、“社區居委會”,“社區居民委員會”為中國大陸地區城市街道、行政建制鎮的分區即“社區”的行政管理機構,屬于城鎮居民的自治組織,地位相當于農業區的村民委員會,管轄對象為城市、鎮非農業居民為主。根據居民委員會組織法的規定,社區居民委員會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第十一條居民委員會決定問題,采取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居民委員會進行工作,應當采取民主的方法,不得強迫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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