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看來,兩個案件的唯一差別就在于,黃志華開的是比亞迪,譚明明開的是瑪莎拉蒂。隨著一審法官法槌的落下,“瑪莎拉蒂撞寶馬致人死亡”一案,應該是暫告一段了,途中撞上了路口待轉的一輛QQ轎車尾部,QQ轎車又撞上前方待轉的一輛悅達起亞轎車,都說要執法如山,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可是,有時候,作為法官確實很難果斷地做出取舍,相信我們的法官是公正的,事實也證明本案的法官不存在任何徇私之嫌,而且,我們也應該相信,在之前的一段時間內,本案的主審法官一定是做了很多很困難的調解工作,他這樣做并非是為了挽救譚明明的生命,他做這些工作的唯一目的應該就是為了醫院的那位重傷者以及重傷者的家屬。
1、關于河南永城瑪莎拉蒂撞寶馬的女司機,你認為會如何量刑?
在撞寶馬前,譚明明已經連續撞了好多輛車,路人攔都攔不住,惡意撞出一條路逃逸。現在全國查酒駕都那么嚴格,她還敢這么囂張,可見是在當地囂張慣了!這么囂張的人以前就沒酒駕過?就沒出過事?就沒被逮過?其實我們可以猜測,她以前肯定也出過事,也酒駕過,但是,人家能擺平,有人脈,有錢!所以才會這么肆無忌憚,以前覺得永城是她的,喝了那么多酒后覺得世界都是她的!這種人,就像出了窯的磚,定型了!不能留著了,以絕后患!,
2、河南「瑪莎拉蒂撞寶馬案」宣判,主犯被判無期徒刑,如何看待這一判決結果?
我認為判決結果總體來說是合理的,也算是基本符合我的預期。但是此案的審判長在接受采訪時的一番說辭卻讓我感到格外的擔憂和不悅,我認為無論在從哪個角度我們不應該為譚明明這樣的惡人找借口,下面我來具體談談我的幾點看法:首先,判處譚明明死緩對于3名受害者及其家屬,特別是對于至今仍在ICU的重傷者來說,可能是最好的結果了。
此案中存在一個難以解決的悖論,譚明明本身并沒有什么資產,這也就意味著如果譚明明被判處死刑,即使法院對譚明明名下的所有資產進行沒收,也根本無法支付重傷者的醫療費用,死者家屬的賠償金更是無從說起。真正有錢,并且可以提供足夠賠償金的是譚明明的父母,但是如果譚明明被判處死刑,她的父母一定不會為譚明明代付賠償款,這將直接導致重傷者無法持續支付醫療費用,死者家屬無法得到任何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