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12日,鄭州正式在全市范圍內啟動電動車上牌工作。感謝邀請,這是最近鄭州開展的一次專項行動,自4月1號至今,鄭州已經抓捕205名盜竊電動車嫌犯,追回被盜車輛609輛,而之所以能夠找回這么多車輛,電動車上牌功不可沒,總之,從這次專項行動中,我們不僅看到了打擊盜竊犯罪的決心,也看到了電動車上牌帶來的好處,所以還是要積極配合鄭州的電動車上牌,給自己的電車上一道隱形的保險。
1、電動車該不該上保險,保險能保什么?
隨著我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出行方式也是越來越加便捷,最早時候是自行車,后來摩托車越來越普及,畢竟對于轎車而言還是相對便宜。最近幾年,電動車是愈加的流行,遠途可以開車,短途或者附近轉悠話,更多人選擇電動車出行,一方面不用再費力去蹬,另外速度也是大幅提升,那么電動車該不該上保險呢?這個問題就需要從安全性來考慮了。
首先,從電動車本身,國家是有相應的國標要求的,重量不得超過55公斤,最高行駛速度不得超過25公里/小時,可是現實又是怎么樣呢?大家眼睛看到的,或者自己的電動車,達標的有幾個,尤其在速度方面,私自改裝,速度能達到驚人的60邁,在我們知道交通事故中,10個交通事故至少有8個都是因為超速,電動車當然也不可避免。
再來,電動車多了,有很多人不顧安全,隨意的行駛,尤其是跑到機動車道,大城市或許不明顯,但是三四線城市,電動車、機動車搶道事情比比皆是。更重要的是,目前尚未出臺正式的電動車處罰條例,對于騎車人,更是膽大妄為,所以,電動車要不要買保險呢,我想這個是必然的。那我們來看看都有什么保險責任:1.駕駛人的意外傷害保險和意外醫療保險,
2、鄭州電動車上牌安裝點出售“靚號”,停業整頓10倍罰款,對此你怎么看?
謝邀!已列入目錄的電動自行車應當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注冊登記,并取得電動自行車號牌及行駛證后,方可上道路行駛。本辦法頒布前購買的超標電動自行車,實行臨時通行許可,駕駛人在取得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臨時通行標志和臨時通行證后,憑摩托車駕駛證可以上路行駛。申請人應當交驗車輛,并持車輛所有人的身份證明、車輛的來歷憑證、車輛整車出廠合格證明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申請注冊登記,
辦理超標電動自行車臨時通行許可的申請人還需提交一年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電動自行車應當在非機動車道上行駛,在未劃設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應當靠道路右側行駛。也就是說:電動車上牌屬于正常規范程序,但是借此出售靚號,屬于非正常現象,有關停業整頓罰款又是純潔行業作風,糾正借此機會非法斂財行為。牌號順序是一種自然規律,利用其少數人心理,收取特殊號牌選號費,這是人為又強制性收費,完全是強盜邏輯,
3、鄭州超標電動車重啟免費上牌?相關部門:有安排,但未最終確定,你怎么看?
超標車的社會影響:(一)車輛無法上牌發證。由于“超標車”未列入國家機動車輛《產品公告》目錄,車管部門無法給予注冊登記和上牌,因而這部分車輛只能成為無牌無證的“黑車”,給道路交通安全埋下隱患,(二)影響道路交通秩序。駕駛“超標車”的人員中,絕大部分沒有駕駛證,這部分人交通安全法律知識比較缺乏,時常闖紅燈、隨意變更車道、橫穿道路、突然調頭或猛拐,以及違規載人、不戴安全頭盔等,嚴重影響了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嚴重影響了我市的道路交通秩序和城市形象,
4、鄭州捕205名盜竊電動車嫌犯,七旬老翁屢犯落網,你怎么看?
感謝邀請,這是最近鄭州開展的一次專項行動,自4月1號至今,鄭州已經抓捕205名盜竊電動車嫌犯,追回被盜車輛609輛,而之所以能夠找回這么多車輛,電動車上牌功不可沒。自去年10月份鄭州電動車上牌以來,到現在已經對全市的電動車掛上了黃牌或者綠牌,但都安裝了GPS定位系統,以后民警也可以通過后臺看到電動車的運行軌跡,而這次追回609輛車,大多數也是根據運行軌跡、定位才追回,抓獲盜車嫌疑人的,所以此時我們終于明白上牌的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