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空姐遇害,滴滴存不存在問題,當然存在,問題在哪里。溫州空姐乘滴滴順風車遇害,讓人痛心,當時滴滴平臺承諾懸賞100萬元找到活要見人死要見尸,一定找司機兇手,雖然作出對死者家屬相應賠償,劉振華兇手不知何因跳水自殺,鄭州紅十字水上義務救援隊出人出力終于打撈出來兇手,經警方確認是兇手。
1、鄭州空姐事件救援隊起訴滴滴獲立案,滴滴同意捐贈100萬,你怎么看?
溫州空姐乘滴滴順風車遇害,讓人痛心,當時滴滴平臺承諾懸賞100萬元找到活要見人死要見尸,一定找司機兇手,雖然作出對死者家屬相應賠償,劉振華兇手不知何因跳水自殺,鄭州紅十字水上義務救援隊出人出力終于打撈出來兇手,經警方確認是兇手。但作為滴滴運營平臺要信守承諾,要按懸賞100萬給紅十字水上救援打撈隊,如果有異議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2、空姐坐滴滴遇害,怎樣看待這件事?
1、無論是司機還是乘客都需要時刻提高警惕,安全第一??,2、責任方日常工作中需要細化管理、認真服務、防微杜漸、恪盡職守?。3、相關法律法規、配套設施亟待完善,不給犯罪分子有任何可乘之機??,4、利用好互聯網這個平臺,讓其產物既來之則安之,秉持為人民服務的宗旨,而非僅僅為利益驅使的工具。—END—(原創)愛尚網咖咖,
3、鄭州空姐遇害案滴滴順風車司機父母被判賠62萬,被告曾隱匿財產。對此你怎么評價?
解答百姓疑惑,追蹤社會熱點,敬請關注頭條號“全民普法宣傳”~逝者已去,但家屬還要繼續生活生命是無價的,不能用金錢衡量,但是活著的人還要繼續生活,民事賠償對于一個殘破家庭是重要的,不僅可以告慰亡靈,也可以幫助逝者對家人盡到一些責任,從判決書來看,賠償項目和標準都是符合法律規定的,60多萬看起來不多,但也代表著法律的公證,對受害者的同情與保護。
殺人者極容易變成老賴60多萬的賠償雖然不讓人解氣,但是現實情況很可能是殺人者本人根本無力支付或者全部支付,在此起殺人案件中,殺人者家屬一定知道判刑會很重,所以不一定會選擇通過多支付賠償金達成諒解并減刑,那么最后的結果不會太樂觀,受害空姐家屬真正拿到手的賠償可能寥寥無幾,在申請強制執行后,由于殺人者本人沒有足夠財產,執行將會被迫中止,將其列入失信名單更是毫無意義(本人就會背判決長期入獄)。
法律只能事后懲治壞人,加強自身安全保護很重要以前寫文章談過要“慫一點”,很多人義憤填膺,站在道德和正義的制高點進行批判,我談的“慫一點”本意是勸人盡量保護自己,減少是非,盡量少惹不必要的麻煩。我們的法律確實越來越健全,但是法律懲治畢竟有滯后性,很多案件犯罪人根本沒有對法律的敬畏,以這個案子來說,即使殺人者判了死刑,賠償了家屬幾十萬,難道就能讓死者復生嗎?不管生活、工作或者是學習,盡量遠離是非,遇到不如意或者突然狀況,頭腦保持冷靜,盡量控制自己的情形。
4、對鄭州空姐遇害案中的空姐家屬,應如何進行賠償?
5月12日清晨4時30分許,經多方極力、全力查找,警方在鄭州市西三環附近一河渠內打撈出一具尸身,經查驗,其體表特征與嫌疑人根柢一起,可初步承認該尸身系殺戮滴滴順風車乘客李某珠的嫌疑人劉某華。然后警方依據DNA證明,該尸身就是兇手,隨后宣告該案已宣告破案!而此事的途徑方為滴滴出行,案件發作之后,滴滴的專項作業組一直在幫忙警方破案,并趕赴鄭州和家族做了初步的交流,
接下來也會進一步傾聽家族的定見和訴求,盡最大誠意推動后續補償和幫忙作業。關于滴滴的議論焦點,現已變成了順風車途徑的“滴滴順風車業務外交化”,比方,順風車司機可以為乘客“打標簽”,比方“佳人”“顏值爆表”等等,也就是,依據這些點評,新接單的滴滴司機在見到你之前,就知道你“漂不美麗”......然后滴滴也宣告將下線順風車!這次空姐遇害,滴滴存不存在問題,當然存在,問題在哪里?后邊我會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