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成都公積金繳費基數2022最新
上海市2022年住房公積金繳存最低基數為2590元。
公積金的個人繳費基數是按照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性收入確定的。單位以此作為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核定公積金月繳存額。
上海每年會公布本市最低工資標準。上海住房公積金的繳存下限,一般以最低上崗工資為標準。2022年上海最低工資為2590元,所以這就是最新的公積金最低繳費基數。
2. 成都公積金繳費基數2022最新政策
2022年職?社保?個?需要交1456.86元左右(單位+個?總共),?費社保?年需要交17482.32元左右個?交靈活就業的社保的話,每?總共:1102.01元(養?保險649.08元,醫療保險452.93元),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個?繳費標準為280-290元,城鄉居民基本養?保險的個?繳費標準為300-6000元不等。
3. 2020成都公積金繳存基數
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煙臺市住房公積金最高繳存基數為18663元。煙臺市住房公積金最低繳存基數萊陽市、棲霞市、海陽市、長島縣為1730元,市直及其他縣市區均為1910元。
4. 成都公積金2021繳存基數
據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消息,7月16日,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發布《關于2021年成都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執行標準的通知》,明確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以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計算,2021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為25499元。
5. 2021成都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
繳存基數. 2021年度我市繳存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將按照本人2020年度月平均工資額確定, 繳存基數最高不得超過22500元,最低不得低于3368元。繳存比例. 2021年度,住房公積金 繳存比例為8%-12% ,單位和職工各自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均不得低于8%,不得超過12%。調整時間. 本次基數 調整時間為2021年1月1日至6月30日 。到期未調整,且繳存基數低于我市最低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的,將由市公積金中心統一調整至我市最低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3368元。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三條 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屬于職工個人所有。
第四條 住房公積金的管理實行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策、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作、銀行專戶存儲、財政監督的原則。
第五條 住房公積金應當用于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條 住房公積金的存、貸利率由中國人民銀行提出,經征求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后,報國務院批準。
第七條 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中國人民銀行擬定住房公積金政策,并監督執行。
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以及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住房公積金管理法規、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
6. 成都公積金繳費基數2022最新消息
2022年7月1日起,無錫市區職工住房公積金及新職工住房補貼月繳存基數最高限額調整為31500元。
職工住房公積金及新職工住房補貼的繳存基數最低限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公布的上年度最低工資標準確定,最低限額為2280元。
7. 2021成都住房公積金繳費基數
一、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以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計算,計算口徑按照《國家統計局關于認真貫徹執行〈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的通知》(統制字〔1990〕1號)要求執行。2021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為25499元。
二、繳存基數下限按照上一年度成都市最低工資標準相關規定,執行以下標準:四川天府新區、成都東部新區、成都高新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龍泉驛區、青白江區、新都區、溫江區、雙流區、郫都區、新津區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下限為1780元;簡陽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崍市、崇州市、金堂縣、大邑縣、蒲江縣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下限為1650。
8. 成都公積金繳納比例基數2021
2021年五險一金個人繳納的比例各地區有所區別,以下繳費比例可以參考:
養老保險繳費比例:單位20%(其中17%劃入統籌基金,3%劃入個人帳戶),個人8%(全部劃入個人帳戶);
醫療保險繳費比例:單位10%,個人2%;
失業保險繳費比例:單位1.5%,個人0.5%;
工傷保險根據單位被劃分的行業范圍來確定它的工傷費率;
生育保險繳費比例:單位0.8%,個人不交錢。
公積金繳費比例: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選擇住房公積金繳費比例,正常為上年度工資平均的5%。
9. 成都公積金 繳費最低基數2020
2021年南京公積金最低繳費下限不得低于138元。
10. 成都最低公積金繳費基數2021
臨沂市2021年度住房公積金最高月繳存基數為20148元;最低月繳存基數市轄區1730元,九縣1550元。2021年度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按照職工本人2020年度月平均工資總額核定。職工月平均工資應按國家統計局規定列入工資總額統計的項目計算。2021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繳存比例上下限執行時間為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11. 成都公積金最高繳費基數2021
2021年東莞公積金繳存比例,2021東莞住房公積金繳費基數、上下限2021年東莞職工公積金月繳存額平均多少錢,2021年東莞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東莞公積金單位繳存比例2021,東莞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上下限。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八條規定:“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后,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
東莞市公積金繳存
1.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在規定的范圍內可由單位自行調整,目前執行5%-12%;;
2.個人繳存比例不得低于單位繳存比例。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根據《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廣東省財政廳中國人民銀行廣州分行轉發住房城鄉建設部等部門關于規范和階段性適當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通知》(粵建金〔2016〕126號)和《東莞市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實施方案(2016-2018年)》精神,2016年7月1日起,我市階段性適當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上限由20%下降至12%;繳存基數上限調整為22995元,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個人+單位)上限由7934元調整為5519元,請各繳存單位按以下方式辦理,若未能按時辦理,我中心將由8月份開始強制執行。
一、繳存比例上限由20%下降到12%
(一)2016年7月1日起,我市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范圍為5%-12%。
(二)新開戶單位應在5%-12%的范圍內確定繳存比例。
(三)存量繳存單位繳存比例超過12%的,統一調整為12%,單位經辦人攜帶以下資料到我中心各辦事處辦理:
1.《東莞市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調整申請表》;
2.《東莞市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調整電子清冊》(5人以上需提供 excel格式原件,無需加密); 3.單位經辦人身份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