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還是改成刺史,但是只有十二個人,每個州一個,另一個州一個,刺史加強地方控制,實現中央集權,據《三國志·官考》:九州古有分,各州為一州行政長官,在王莽統治時期,周刺史改名為,又稱州刺史職責:刺史的主要職責是監督督撫、縣令和地方豪強,成為皇帝的耳目,監視督撫的動向,答案是刺史,州刺史:漢武帝立州刺史視察郡縣,視察吏治。
1 刺史:中國漢朝中央政府指派的督察。又稱州刺史職責:刺史的主要職責是監督督撫、縣令和地方豪強,成為皇帝的耳目,監視督撫的動向。
中控不一樣。在漢朝,周目不僅管理行政事務,還掌握地方軍隊的權力。事實上,它被視為分裂黨的附庸,中央政府對地方政府保持著微弱的控制。刺史加強地方控制,實現中央集權。至于刺史西漢時,不僅在提督、知府之上,而且不受宰相制約,直接隸屬于鐘誠、朝廷御史。在王莽統治時期,周刺史改名為。對于州牧民來說,他基本上掌握著一個州的大部分權力。東漢光武帝建武十八年,四十二年。系統還是改成刺史,但是只有十二個人,每個州一個,另一個州一個。
3、三國中,州 刺史和州牧什么區別?據《三國志·官考》:九州古有分,各州為一州行政長官。州刺史:漢武帝立州刺史視察郡縣,視察吏治,當了皇帝,就成了州牧。答案是刺史,皇帝在位時改為州牧,東漢建武十八年又改回-0。由于漢朝出現了周刺史和的兩次反復打擊,這兩種官職一直并存到三國時期,Mu和刺史這兩個官位,由于長期以來職能基本相同,有時容易造成混淆。嚴格來說,“刺史”為地方官員工作,是監督職位;“牧”是為人民工作,是行政職務,當時的州相當于現在的省,州府長官叫周,相當于現在的省長。郡相當于現在的市,其總督稱為太守,相當于現在的市長,郡下有郡,郡長稱為知府,相當于現在的縣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