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翻譯公司出具的翻譯證明可以作為證據嗎
1、發證機構:全國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頒發由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統一印制并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證書》,該證書在全國范圍有效,是聘任翻譯專業技術職務的必備條件之一,通過者不需要再參加職稱考試。全國外語翻譯證書考試(NAETI)是由由教育部考試中心與北京外國語大學合作舉辦的考試,證書由教育部頒發,有相當高的權威性,可以證明持證者具備了從事翻譯工作的資質水平,但是獲得的證書不等同于職稱。2、含金量:相對來說,全國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含金量高,考的人多,過的人少,參考書比較全,找資料方便。如果你現在過了六級的話,加把勁還是很容易通過翻譯三級的,這個證差不多代表你和翻譯專業本科生有相近水平。全國外語翻譯證書考試證書對應試者提供翻譯資格的權威認證,是一項具有國際水準的認證考試。3、就業方面:參加全國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較適合未來從業考慮,全國外語翻譯證書考試比較適合考研學生參加。擴展資料:全國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是一項面向全社會的職業資格考試,凡是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恪守職業道德,具有一定外語水平的人員,不分年齡、學歷、資歷和身份,均可報名參加相應語種二、三級的考試。獲準在華就業的外籍人員及港、澳、臺地區的專業人員,也可參加報名。全國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是我國翻譯系列職稱評審制度的重大改革,已納入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的統一規劃和管理。參考資料:百度百科-全國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
2. 翻譯公司證明原件與翻譯一致
一張二寸彩色證件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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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國外獲得的所有源語言學位證書或高等教育文憑正本原件及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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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認證學位的完整的、官方的正式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國外研究學位獲得者,需提供學校開具的官方證明信原件及復印件,證明信內容涉及學習起止日期,研究方向,所授予學位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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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認證的國外證書和成績單(研究證明)的中文翻譯件原件(須經正規翻譯機構(公司)進行翻譯,個人翻譯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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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者留學期間所有護照(含所有留學期間的簽證記錄及出入境記錄)原件及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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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駐外使(領)館開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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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國前最后高等教育文憑原件及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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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者親筆填寫的授權聲明(登陸http://renzheng.cscse.edu.cn/,下載) 。
另需額外出具的相關證明有(以下材料均需準備原件及復印件):
1、若留學期間護照上交或丟失,請提供:
(1)申請者親筆簽名的無法提交留學期間護照的情況說明
(2)新護照首頁或戶籍簿
(3)如屬因公護照上交的情況,請提供公派證明和護照上交證明
(4)如屬因私護照丟失的情況,請提供留學期間在文憑頒發國家學習居留情況(包括居留時間、所持簽證種類等內容)的相關證明,如出入境記錄、社保證明、外國人注冊登錄情況證明等。
2、涉及跨境教育的申請者需提交高中畢業證、內地校方開具的成績單和學習經歷證明(或結業證);
3、如申請者出國前在國內高校接受過高等學歷教育,且未獲得畢業證書,則應提交該高校為申請者個人開具的《退學證明》。《退學證明》必須明確申請者在該高校接受過普通(或成人)高等學歷(研究生或本科、專科(高職))教育,且因故未完成學業而退學;
4、單位或組織集體派出的留學人員需提供派出單位出具的公派留學證明和公派留學人員名單。公派留學證明內容包括公派項目名稱、啟動時間、批次、派出人員人數及基本情況、國(境)外接收院校名稱、專業、學業組織等。如涉及到在國內組織的行前培訓,需說明培訓內容(外語/基礎課程/專業課程/其他)、時間、有無學分轉移情況等。證明與學員名單須為蓋有單位公章的原件;
5、尚未獲得學位證書但持有所就讀學校出具的已獲得學位的證明信者,需翻譯該證明信及成績單;
6、在俄語國家取得學位證書者,需提供預科證明;
7、在愛沙尼亞取得學位證書者,需提供英文和愛沙尼亞文證書;
8、在日本取得論文博士學位者,需提供日方院校開具的研究證明。同時提供申請者本人學位申請書主論文摘要及副論文的題目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