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專員將材料送至人才服務中心的時候,還需要攜帶以下材料:
(1)人事專員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人事專員的介紹信
(3)公司的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
(4)社會保險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
4. 上海申請積分的流程
1、來滬人員至現居住地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申辦《上海市居住證。
2、來滬人員登錄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管理信息系統進行積分模擬打分。
3、模擬積分分值滿足120分時,個人向所在單位提出積分申請。
4、用人單位首次申請時應按照《<上海市居住證>申請積分用人單位注冊登記須知進行網上注冊,并至單位注冊地人才中心審核單位信息。
5、已審核通過的用人單位登錄上網,為持證人進行網上注冊,并填寫《<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申請表(注冊時將取得個人賬號和密碼,供持證人后續申請積分和網上查詢使用)。
6、單位為持證人進行網上信息審核,審核無誤的,打印《<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申請表,并點擊“提交申請”按鈕。
7、單位將持證人的申請積分相關材料遞交至工商注冊地、社團或民辦非企業登記所在地的區(縣)人才服務中心受理點。
8、如材料齊全,受理點將受理相關材料,并出具收件憑證。
9、受理點調集申請人檔案,將學歷學位證書送專門機構驗證。待調檔及學歷學位驗證后,進入審核程序。
5. 上海積分如何申請材料
填寫《<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申請表》完畢后,由單位進行網上審核(單位人事登陸賬號進行點擊審核即可),審核無誤的,打印《<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申請表》,然后由個人簽字、單位蓋章。再由單位人事將書面材料帶到單位注冊地的人才服務中心,進行資料提交。如果所提交的材料齊全,窗口會當場出具憑證;若材料有問題,窗口也會說明。之后進入審核狀態。
審核成功后,會以短信方式通知申請人持證情況,然后打印出來即可使用。
6. 上海申請積分需要什么材料
根據《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管理辦法》第十四條,上海居住證積分辦理的材料如下:
1、持證人有效期內的《居住證》;
2、《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申請表》;
3、勞動(聘用)合同;
4、承諾無違反國家和本市計劃生育政策的材料;
5、承諾無違法犯罪記錄的材料;
6、單位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社團法人或民辦非企業法人證書等)及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和磁卡。除上述積分申請基本材料外,持證人還應當提供與《居住證》積分指標項目對應的材料。參考資料:《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管理辦法》第十四條,中國上海政府網
7. 上海辦積分需要哪些材料
積分申請條件
1、在本市合法穩定居住、合法穩定就業的居住證持證人,在申辦上海市居住證積分時,申請當月應處于就業及繳納本市職工社會保險狀態,且前12個月內累計繳納本市職工社會保險費滿6個月(不含補繳)。
2、持有《上海市居住證》的人員可通過登錄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管理信息系統進行網上模擬估分,滿足標準分值120分的人員可委托用人單位提出申請。(個人無法辦理積分)
附積分分值對照表,你有多少分?
若積分暫時不夠120,需提升積分,可以咨詢我們知英人才的老師:021-51693272。
3、本市單位在外省市設立的分支機構的工作人員,不屬于積分申請對象。
單位注冊積分賬戶
首次申請《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的用人單位需要在上海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進行單位網上注冊,真實填寫單位信息,注冊完成后,單位人事專員持相關材料至用人單位工商注冊地、社團或民辦非企業登記所在地的區人才服務中心受理點,進行單位注冊審核。
(一)登錄積分網站
登錄上海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rsj.sh.gov.cn/首頁,點擊“人社服務”,跳出頁面點擊“積分管理”。
(二)填寫單位注冊信息
如單位首次辦理,則必須先在網上注冊。在下圖中按“注冊”后,根據提示輸入單位相關信息。注:營業執照上經營范圍內容必須全部如實填寫。
(三)需要去柜臺審核開通
單位注冊審核所需書面材料
1、人事專員介紹信、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社團法人或民辦非企業法人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
3、組織機構代碼證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代碼證磁卡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