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堅持分級辦學、屬地管理原則。義務教育段招生在教育局指導下,由逍林鎮人民政府統籌安排,教辦和各學校負責實施。
3.堅持分類別、按順序錄取原則。公辦學校按照戶籍優先原則,對施教區內適齡兒童少年分類別依次安排入學。流動人口隨遷子女(以下簡稱“隨遷子女”)按照量化積分高低排序入學。
二、招生對象
1.小學一年級:年滿6周歲(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出生),具有逍林鎮戶籍適齡兒童、符合市級及以上相關政策的非本鎮戶籍的適齡兒童、符合入學條件的隨遷子女(其父母一方須持有效的逍林鎮《浙江省居住證》且已辦理量化積分)。
雖年滿6周歲但因身體原因需要延緩入學的兒童,或者去年已辦理延緩入學的兒童,統一到逍林教辦辦理相關手續。
2.初中一年級:招收符合條件的小學應屆畢業生。
公辦中小學原則上不接收義務教育段其他年級流動人口隨遷子女插班。
三、招生辦法
1.報名時間
小學一年級:5月14日至5月18日(每天7:30-22:30)。
初中一年級:5月21日至5月25日(每天7:30-22:30)。
2.報名要求
(1)要求在本鎮公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就讀的適齡兒童少年(含隨遷子女),均應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以下簡稱“監護人”)在市教育局規定的時間登錄浙江政務服務網“寧波市幼兒園入園、義務教育入學報名招生系統”(以下簡稱“招生管理系統”,網址:http://nb.zjzwfw.gov.cn)或“浙里辦”APP進行入學報名。監護人在浙江政務服務網注冊賬號后,通過授權登錄招生管理系統,完成學生基本信息填寫,對照報名條件選擇“慈溪市”進入報名通道,并按照身份類別登記信息,選報志愿。(操作步驟詳見文末視頻。)
(2)逍林鎮戶籍兒童少年可以在本鎮公辦或本市民辦學校中選報一類,不能兼報。隨遷子女可以在量化積分入學或民辦學校中選報一類,不能兼報。
(3)選報民辦學校者志愿填報分為第一批次志愿和第二批次志愿,每批次可填報兩個志愿。第一批次的第一志愿必須填報。所有志愿一次性填報完成。
(4)監護人應確保在招生管理系統上所填報信息真實有效。如信息虛假,將直接影響適齡兒童少年的正常入學。報名截止日期后,招生管理系統上的報名信息不能更改。
四、錄取流程
按公辦民辦學校同步招生工作要求,本鎮公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錄取分兩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公辦學校錄取
戶籍在本鎮的適齡兒童少年,根據劃定的施教區進行錄取。
第二階段:第一階段未錄取的兒童少年自動進入第二階段招生程序,按下列先后順序統籌錄取。
1.未被本市民辦學校錄取,但屬于本鎮公辦學校第一階段錄取的適齡少年兒童。
2.優撫優待對象子女、引進人才子女、非中國籍適齡兒童少年、駐外機構工作、野外地質勘察部門工作對象子女根據國家、省、寧波和慈溪市有關教育政策安排入學。
3.雖有慈溪市戶籍,但父母雙方均為喪失監護能力的殘疾人,跟逍林的委托監護人生活在一起,要求在監護人戶籍所在施教區學校就讀的;
4.父母離婚的適齡兒童少年,根據離婚判決書或協議書上的關于子女的判決來確定其就讀學校。若住房判給一方,因特殊原因,子女隨另一方寄居在逍林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處的,要求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讀的。
5.適齡兒童少年在逍林有住房(以父母房產證為依據認定;世居逍林,以祖父母(外祖父母)房產為依據認定)而無對應戶籍的。
6.隨遷子女按照其父母的量化積分(只計積分高的一方)從高到低由招生辦錄取并統籌安排。未錄取者做好回戶籍地學校入學的準備,或由民辦流動人口子女學校進行招錄。
7.通過正常程序已被民辦學校錄取的適齡兒童少年回本鎮就讀,不再視作學區生,由教辦統籌安排入學;已被本鎮公辦學校錄取的適齡兒童少年,不得再參加民辦學校或其他鄉鎮公辦學校的報名工作。
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政策規定執行,若有其他特殊情況,由鎮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商議決定。
5. 浙江省居住證積分怎么得
居住證辦好了就可以積分了。
居住證只要在有效期內,就可以積分,并不需要說辦好了多久才可以辦積分。
居住證的積分算法是有效期累計越長,積的分數越高的,就算是剛剛辦好,也可以有一個基本的積分。有效期只有一年,如果想積更高的分數,一定要一直保存在有效期內。在到期前的一個月,要到派出所申請續期,當場可以辦理完成的,并不需要多跑。
6. 浙江居住證積分怎么算
般情況下,積分申請受理20個工作日后,申請人將會收到積分核定完成的提醒短信,申請人可以通過點擊“新杭州人家園”公眾號底部菜單欄“積分管理——積分查詢”,或者持《居住證》到居住地積分受理窗口查詢本人的積分情況。
7. 浙江省居住證有什么用和杭州居住證
浙江居住證是指所居住的地址、時間的登記。外地人口戶口落戶必須先辦理居住證,可以通過居住年限積分落戶;市民卡是用來交社保用的,開通市民卡,可以乘地鐵,乖公交,騎公共自行車等等。
市民卡同樣是醫保卡,住院、門診、買藥都可以刷市民卡,醫療保險金額可以直接用過市民卡刷卡扣除。
8. 浙江省居住證積分有什么用啊
居住證積分標準120分,可享子女教育,社保等待遇
凡在滬穩定工作,居住,并參加上海職工社會保險的持有居住證外來人員,均可申請居住證積分:居住在標準分值為120分,達標者可在乎享受子女教育、社會保險、證件辦理、住房、基本公共衛生、計劃生育等公用服務待遇。昨天,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相關負責人介紹了《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管理試行辦法》的相關內容和申辦流程。
向特定和重點領域傾斜
居住證積分管理指標體系的設計,突出來滬人員的實際貢獻,強調對特定領域和重點區域的政策傾斜,為特定公共服務領域來滬人員大和遠郊重點區域設定了專門指標。
指標體系還突出了積分的遞增累加效應,建立逐年逐級遞增累加機制,為長期在本市工作生活的來滬人員建立良好的預期。對特定對象如沒有工作經歷的應屆畢業生,還設定專門指標,以實現政策的平穩過渡。
9. 浙江省居住證積分管理系統
可以下載天府市民云APP,進入首頁即可查詢
10. 浙江省居住證積分落戶政策
居住在杭州市上城區、下城區、拱墅區、西湖區、江干區、濱江區、蕭山區、余杭區、富陽區行政區域內持有《浙江省居住證》的非本市市區戶籍人員。
基本條件:
1、年齡在18周歲及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持有本市有效的《浙江省居住證》;
3、無刑事犯罪記錄及未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或活動。
注意,申請積分落戶必須要有居住證!
申請人持有的《居住證》功能中止的,其積分暫時失效,核定的積分不作排名。申請人在《居住證》功能恢復且積分重新生效后,在規定期限內,仍可參加積分排名并享受公共服務或積分落戶。
積分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居住證使用功能終止的,其積分永久失效:
(1)不再符合居住證申領條件,不予簽注的;
(2)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連續滿三年;
(3)已轉為本市市區常住戶口;
(4)居住證持有人死亡。
拓展內容:
申請人持有的《居住證》功能中止的,其積分暫時失效,核定的積分不作排名。申請人在《居住證》功能恢復且積分重新生效后,在規定期限內,仍可參加積分排名并享受公共服務或積分落戶。
積分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居住證使用功能終止的,其積分永久失效:
(1)不再符合居住證申領條件,不予簽注的;
(2)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連續滿三年;
(3)已轉為本市市區常住戶口;
(4)居住證持有人死亡。
11. 杭州市居住證積分有什么用
一年一次。同時,2021年因為是新舊政策過渡期,受理時間延長半個月。2022年恢復正常時間,受理時間為2022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節假日除外)按照新《杭州市居住證積分落戶細則》開展積分落戶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