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個人怎么提起民事訴訟要派出所
如果涉及到民事訴訟起訴的問題,那是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事情,與派出所無關
2. 民事糾紛可以去派出所
民事糾紛派出所只能調解管轄范圍內的事,民事糾紛主要是去法院解決,如果不去,派出所也不管,除非已經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需要進行拘留或罰款。
3. 個人怎樣提起訴訟
不可以,
民事訴訟法
第五十八條 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
下列人員可以被委托為訴訟代理人:
(一)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二)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
(三)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
第五十九條 委托他人代為訴訟,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授權委托書。
授權委托書必須記明委托事項和權限。訴訟代理人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必須有委托人的特別授權。
4. 個人怎么提起民事訴訟要派出所蓋章
民事起訴狀公章,應該蓋在民事起訴狀未頁的右下角的起訴人上面。
民事起訴狀以單位作為起訴人的,應該在民事起訴狀上加蓋單位的公章。民事起訴狀公章應該蓋在民事起訴狀未頁,右下角起訴人落款上面。
民事起訴狀以單位為起訴人,加蓋單位公章后,民事起訴狀才會被立案庭受理。
5. 個人能起訴派出所嗎
人在派出所出現意外,應當由派出所全權負責,這是最基本的道理和基本的法律觀點,因為人被派出所傳喚或者拘留,派出所就有看管和保證它健康的義務,這時如果由于工作人員疏忽等問題出現意外,那必須由派出所全權負責,家屬可以起訴派出所要求賠償
6. 個人如何提起民事訴訟
帶著您的身份證,寫好訴狀,提供對方的身份信息,到 對方住所地法院起訴解決。 程序參考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一條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條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訴訟費參考如下費用參考 如下《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三章 訴訟費用交納標準 第十三條 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二)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三)知識產權民事案件,沒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按照財產案件的標準交納。 (四)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商標、專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納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納50元。 (六)當事人提出案件管轄權異議,異議不成立的,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在本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六)項規定的幅度內制定具體交納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