③ 在國(境)外高水平大學學習獲得學士學位;
④ 在國內獲得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或取得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后,赴國(境)外高校或科研機構進修、做訪問學者等滿1年;
⑤ 其他不符合第②、③項條件,但在國(境)外高校學習獲得學士學位或碩士學位。
2、留學人員應在回國后2年內來本市并持續在本市工作,與本市相關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動或聘用合同、按規定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費和個人所得稅(特殊情況除外);
3、滿足上海市關于留學人員社保繳費的規定;
4、留學回國人員應為單位緊缺急需并發揮重要作用、需長期使用的人才,與單位依法簽訂勞動或聘用合同,合同有效期在2年及以上,且自網上受理之日起有效期在3個月及以上(如合同約定有試用期的,需完成試用期后方可申報);派遣人員原則上不屬于申辦范圍;
5、年齡距法定退休年齡5年以上;
6、符合國家及本市現行計劃生育政策;
7、無刑事犯罪記錄等不宜申辦上海常住戶口的情形。
4. 上海市留學生落戶政策2020
海歸碩士落戶后的購房政策
可以買房,但前提是戶口得先辦理好,留學落戶還能把配偶和子女遷過來。
目前,留學生落戶上海的要求如下:
以下四類留學生在上海繳納社保和個稅六個月后即可申請落戶
第一類:
國(境)外高校博士學位,累計在外學習時間不少于1年的學生;或中外合作辦學、聯合培養等性質的博士學位畢業生;累計在外學習時間不少于180天的學生。
第二類:
在國內“雙一流”大學獲得本科,在國外獲得碩士學位;或在國內“非雙一流”大學獲得本科,在國外獲得碩士學位;或在境外獲得本科與碩士學位的學生。
第三類:
在國外獲得高水平大學本科學位的學生。
第四類:
在國內獲得碩士或以上學歷,且在境外高校、科研機構進修或者做訪問學者1年的學生。
以上四類學生均可申請落戶。
本次新政策更改較大的部分,就是留學生回國后的首份工作可以不必在上海。
但回國后的兩年內需要持續在上海工作,且在上海市內的工作單位簽署勞動或聘用合同、案規定繳納社保和個稅。
相比于舊政策中要求留學生回國后的首份工作必須在上海,新政策的條件確實放寬了很多。
此外,如果是以下幾類人才,還可以選擇直接落戶上海:
1、在國(境)外高水平大學、國際知名科研機構等擔任相當于副教授、副研究員及以上職務
2、在世界500強知名企業、跨國公司等擔任高級管理、技術、科研職務
3、經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認定為高層次人才的留學人員
4、在國(境)外高水平大學學習獲得博士學位的人員
5. 2022年上海留學生落戶政策
2022年上海經濟適用房申請標準:同時符合下列標準的上海市城鎮居民家庭,可以申請購買經適房:
(一)家庭成員在本市實際居住,具有本市城鎮常住戶口連續滿3年,且在提出申請所在地的城鎮常住戶口連續滿2年。
(二)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三)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6萬元(含6萬元)、人均財產低于15萬元(含15萬元);2人及以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財產標準按前述標準上浮2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2萬元(含7.2萬元)、人均財產低于18萬元(含18萬元)。
(四)家庭成員在提出申請前5年內未發生過住房出售行為和贈與行為,但家庭成員之間住房贈與行為除外。
同時符合上述標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單身人士(包括未婚、喪偶、或者離婚滿3年的人士),男性年滿28周歲、女性年滿25周歲,可以單獨申請購買經適房。
6. 留學生落戶上海政策2020
(一)上海居轉戶
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二)留學生落戶上海政策
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1月30日。
(三)上海人才引進落戶政策
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1月30日。
(四)上海五大新城區落戶政策
五大新城落戶與積分具體政策細則會在2021年6月底出臺
7. 上海留學生落戶政策2021最新版
如果是人才引進可以直接落戶上海,自行回來找工作的暫時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