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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上海市區車輛要求,2015年5月1日進上海進市區外地車有限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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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5月1日進上海進市區外地車有限制嗎

沒有任何限制,都可以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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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車進上海最新規定如下:外地車可以進上海市區,外地車輛進入上海市需在道口交費,憑票過境;入境一次,收費一次。通行費憑證必須保存到出境為止,7日內有效。超過7日的,另行交費。但是外省掛臨牌機動車不能進上海。工作日早晨7點到10點,下午4點到8點不能在市區高架上行駛,地面道路不受影響(外地臨牌不能進外環線包括地面道路,24小時,365天),一般周末對于正常拍照的所有車輛沒有任何限制,包括高架和隧橋。臨時進入上海市區的外地牌照車輛,需妥善保管進入上海市區交納的過路費憑證備查,以證明未在上海市區滯留7天以上,以防止帶來不必要的麻煩。可通過限行路口:尾號受限的車輛,在經過與限行道路的交叉口時,可以直行通過,但不得左轉或右轉進入限行道路。緊急情況可求助:如有送醫等緊急情況,可向路口執勤交警求助。如果收到罰單,可將實情向都市交管局反映。不得借走公交專用道:限行期間,二環路將保留公交車專用道,只允許公交車、備案的校車和單位交通車三種車通行,受限車輛不得借道通行。限行路段每日7時至10時、15時至20時(現行為16時至19時),以下道路禁止懸掛外省市機動車號牌的小客車、使用臨時行駛車號牌的小客車、未載客的出租小客車及實習期駕駛員駕駛的小客車通行(周六、周日、國定假日除外)。延安高架路(S20以東段);南北高架路(呼瑪路至魯班立交段);逸仙高架路(全線);滬閔高架路(全線);環路(全線);華夏高架路(全線);羅山高架路(全線);度假區高架路(中環路至秀浦路段)。內環高架路(除內圈中山北二路入口至錦繡路出口、外圈錦繡路入口至黃興路出口以外的路段),南浦大橋;盧浦大橋;延安東路隧。另外,上海限行貨車:本地的,8:00-20:00不得進入內環,外地的,8:00-20:00不得進入外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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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外地車進上海市區有什么規定

高峰時間(7:00-9:00,17:00-19:00)不能上高架,其他就沒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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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史上最嚴非機動車新規5月1日起實施這些行為統統禁止否則嚴懲百度

《上海市非機動車安全管理條例》將于今年5月1日實施,規定駕駛和乘坐電動自行車時,均應佩戴安全頭盔;駕駛非機動車時,不得實施以手持方式撥打接聽電話、瀏覽電子設備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本市公安機關將加強執法工作,繼續重點查處非機動車“闖紅燈”“逆向行駛”等易致禍違法行為。還有哪些要點?詳見↓ 為貫徹落實好《條例》,公安部門將重點推進和開展以下三方面工作:針對增設條款,強化非機動車交通安全管理 為加強本市非機動車執法管理、確保非機動車運行安全,《條例》提供了更加全面、更加明確、更加有力的法律依據。主要的新增變化包括: 一是規定駕駛和乘坐電動自行車時,均應佩戴安全頭盔; 二是規定駕駛非機動車時,不得實施以手持方式撥打接聽電話、瀏覽電子設備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 三是規定駕駛電動自行車不得連續多次、長時間鳴喇叭; 四是規定駕駛電動自行車在夜間應當開啟照明裝置; 五是規定駕駛非機動車不得牽引動物,不得拖掛載人載物裝置等等。 此外,《條例》還明確,使用電動自行車從事快遞、外賣等網約配送活動時,應當駕駛懸掛專用號牌的車輛。對此,公安機關將結合日常執法管理工作,持續加大宣傳力度,進一步提高市民群眾對《條例》的知曉率和安全駕駛意識。加強執法工作,體現力度和溫度 《條例》聚焦非機動車安全問題,旨在預防和減少非機動車安全事故。公安機關將以《條例》規定為抓手,繼續重點查處非機動車“闖紅燈”“逆向行駛”等易致禍違法行為,通過“嚴執法”來“除隱患”。 同時,對于違反《條例》新增規定的,將堅持教育與處罰相結合的原則,加強釋法說理,用足用好宣傳教育手段,引導群眾自覺尊法學法用法守法。推動多方參與,構建非機動車安全協同共治格局 非機動車安全管理涉及諸多環節和領域,需要多方參與、齊抓共管。《條例》規定,公安機關負責組織實施《條例》,并負責非機動車的登記和通行管理;市場監管部門負責非機動車生產、銷售的監督管理;消防救援機構負責非機動車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停放、充電的監督管理;交通、道路運輸部門負責非機動車交通設施的規劃、建設和管理;交通、道路運輸、郵政、商務、市場監管部門分別負責互聯網租賃自行車、快遞、外賣等新興行業落實非機動車安全管理責任的指導和監督。 此外,《條例》還明確了行業的引導義務、細化了企業的主體責任并鼓勵社會公眾參與,努力推動“政府主導、行業配合、企業自律、公眾參與”的非機動車安全協同共治格局。 市公安部門將密切與市場監管、交通、道路運輸、郵政管理、商務、消防救援、城管執法等部門的溝通協作,推動形成齊抓共管合力,確保《條例》各項規定落地見效。 公安交警部門將堅持嚴格執法、規范執法、公正執法、文明執法,堅持以人為本、方便群眾,認真做好《條例》的貫徹實施工作。同時,《條例》的執行,也需要廣大非機動車駕駛人和使用者自覺學法、尊法、守法。希望市民朋友們能夠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嚴格遵守《條例》規定,共同努力,使上海成為一座出行更安全、道路更有序、生活更美好的城市!《條例》要點一起來復習一遍↓熱點問答 問:此次《條例》中規定了“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和乘坐人員應當佩戴安全頭盔”,請問為何要增設這一條規定,接下來公安機關將如何推進落實此項工作? 答:佩戴安全頭盔,可以在發生交通事故時,有效減輕事故造成的人身傷害。 《條例》實施后,公安機關將積極開展相關宣傳告知和執法管理工作: 一是加大宣傳告知。接下來還將持續通過電視、廣播、網絡等多種渠道加大宣傳力度,引導市民知法、尊法、守法,在騎乘電動自行車時自覺佩戴安全頭盔。同時,繼續深入單位、社區、工地、學校等,廣而告之開展佩戴安全頭盔的宣傳提示工作。二是嚴格規范執法。公安機關將依據《條例》規定,嚴格查處騎乘電動自行車未佩戴安全頭盔的違法行為。 三是推動社會各界共同參與。公安機關將會同市自行車行業協會、市銀保監局、保險行業等聯合開展“買電動自行車送頭盔”等活動,為推動騎乘電動自行車佩戴安全頭盔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問:《條例》要求快遞企業、電子商務平臺企業將車輛、駕駛人等與交通安全管理相關的信息接入公安機關非機動車道路交通管理信息系統,這方面的情況能否再作些介紹? 答:《條例》第三十二條明確,“使用電動自行車從事快遞、外賣等網約配送活動的快遞企業、電子商務平臺企業和其他相關企業,應當將車輛、駕駛人信息和違法車輛配送時間、路線等與交通安全管理相關的信息接入公安機關非機動車道路交通管理信息系統”。 為持續推進快遞、外賣非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治理,樹立重點行業創新治理標桿,公安機關積極探索信息化監管新模式,牽頭相關行業協會建立了快遞、外賣非機動車監管平臺,推動快遞、外賣企業將車輛、駕駛人等信息全量接入,并依托平臺加強對快遞、外賣企業履行交通安全主體責任的監管。 公安機關將通過推進快遞、外賣非機動車監管平臺建設工作,督促企業全量接入車輛、駕駛人信息,實現數據聯通、騎手違法信息及時推送,并不斷提升平臺使用的便捷性及服務能力,方便騎手線上辦理違法處理等交管業務。 問:《條例》實施后,非機動車通行環境提升方面有哪些考慮?此外,互聯網租賃自行車(共享單車)管理上有哪些新嘗試? 答:為貫徹落實《上海市非機動車安全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市交通委、市道路運輸局認真研究實施方案。在優化提升非機動車通行環境方面—— 一是推進本市慢行交通規劃建設。市交通委、市道路運輸局開展了《慢行交通規劃設計導則》編制工作,重點從目標定位、指標體系、建設標準、實施策略、機制保障等方面提出要求,重點指導各區慢行交通的規劃建設以及促進慢行交通提升工作。目前,《導則》正在編制過程中,計劃于5月形成初稿,征詢各部門及專家意見后,完成《導則》最終成果。 二是完善非機動車道設施和標志標線設置。市交通委、市道路運輸局將根據《慢行交通規劃設計導則》,積極會同公安交警部門指導各區持續推進慢行交通改善,重點推進完善非機動車道設施和標志標線設置工作: 首先,推進提升非機動車道網絡通達性。在合理評估非機動車通行需求的基礎上,會同公安交警部門優化路權分配,對非機動車疏禁結合,城市道路主次干道空間有條件的研究設置非機動車專用道,加強軌道交通站點周邊非機動車道的建設管理,推動慢行交通與公共交通銜接,推動形成系統、連續的非機動車通行網絡; 其次,優化設置非機動車停放設施。在交通樞紐挖掘非機動車停放資源,與住建部門協同推進在重點商圈、廣場、社區等劃設共享非機動車停放點位,同時對于違規劃設、不能確保行人通行空間的非機動車停放點予以整治清理; 此外,還要優化非機動車標志標線設置。在具備條件的道路實行機非分道行駛,在人行道進出口、建筑前區分界處設置禁車柱,防止非機動車高速駛入人行道造成安全隱患。 在加強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管理方面,一是研究健全完善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總量調控管理機制、服務質量評價制度和動態調整機制。2017年以來,市交通委聯合公安交警部門對互聯網租賃自行車實行電子注冊管理,在此基礎上,市道路運輸局今年研究起草了《上海市互聯網租賃自行車備案管理規定(試行)》(草案),細化規定了在本市初次投放或者新增投放車輛以及回收車輛的備案管理要求。 同時,市道路運輸局正在對2019年聯合公安、城管部門印發實施的《上海市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經營服務考核辦法》進行全面評估修訂,進一步聚焦車輛備案、運維、投放停放、清理整治等重點內容,根據評價結果對互聯網租賃自行車運營企業的車輛投放數量進行動態調整。 以上兩個文件擬于近期發布實施。 二是研究完善互聯網租賃自行車行業信息服務平臺功能。完善互聯網租賃自行車行業信息服務平臺運行保障機制,研究起草《上海市互聯網租賃自行車信息服務平臺數據質量評價規范》(草案),提升平臺覆蓋“新增投放、清理回收、車輛更新、動態運行”等功能,為建立市、區、街鎮三級治理體系提供技術支撐。目前已形成《評價規范》草案,擬于近期實施。 三是積極落實對互聯網租賃自行車運營企業的執法監管。針對互聯網租賃自行車運營企業未按規定備案、投放運營或者回收車輛,或者未按要求向互聯網租賃自行車行業信息服務平臺傳輸信息數據四類違法行為,對其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三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市交通委及交通執法總隊將對相關違法行為的情節和裁量幅度進行細化,確保執法監管落實落地。 問:請問《條例》中對電動自行車停放和充電方面的消防安全此作了哪些規定?對于違反規定的行為怎么處理,有何法律后果? 答:《條例》中明確了以下內容: 一是明令“禁止電動自行車在建筑物首層門廳、共用走道、樓梯間、樓道等共用部位,以及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及其兩側影響通行的區域、人員密集場所的室內區域停放、充電”。 同時明確了具體違法行為查處程序“非機動車停放設施管理者和物業服務企業、業主自行管理機構等應當予以勸阻、制止;對不聽勸阻、制止的,應當向城管執法部門或者負有消防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報告”。 二是增設了電動自行車在人員密集場所室內區域違規停放、充電的法律責任和執法主體,規定“電動自行車在人員密集場所室內區域違規停放、充電的,由消防救援機構對人員密集場所責令改正,處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二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問:《條例》明確政府應加大投入,推進已建成住宅小區非機動車集中停放場所及充電設施建設。請問目前推進的進展,有什么具體成效?答: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有兩個方面: 一是制定實施方案,規范建設標準。各區在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建設過程中,普遍面臨消防安全隱患難題,原因是不少老舊小區非機動車庫建造年代較早,當時的設計用途并非用于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及充電場所,很多都未設有自動噴淋、排煙等消防設施,使得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及充電存在安全隱患。 基于老舊小區既有非機動車庫的實際,市級相關部門研究制定了本市為民辦實事項目《建設方案》,以及相關配套的《建設導則》和《智能化建設參考要點》,針對地下車庫、半地下車庫、封閉式地面車庫和敞開式地面車棚等四類非機動車停放場所,本著“因地制宜、便民實用、合理規范、安全保障”的原則,指導各區加快建設非機動車集中停放和充電場所;有條件的小區還通過增設門禁人臉識別、充電區域視頻監控、發生異常實時報警等智能化裝置,實現停車場所無人值守,住宅小區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也得到明顯提升。 二是持續推進建設,減少安全隱患。截至2020年底,全市共有4200余個住宅小區新增了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有效緩解部分老舊小區居民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難題,市民群眾“安全感”和“獲得感”不斷增強。 今年,“為500個住宅小區新增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作為市委、市政府為民辦實事項目,市級相關部門已經印發了年度《建設方案》,指導各區加大財政投入,在做好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建設的同時,同步做好配套消防設施建設;對于老舊小區無地面集中停放場所的,將按照“因地制宜、便民實用”的原則推進建設露天零散充電樁或充電柜。鼓勵有條件的街鎮實現住宅小區全覆蓋增設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

5,上海市有關外省牌照汽車限進內環的告示五月一日以后對外省牌照車

上海市有關外排汽車限行類還的告示,5月1號以后對外審牌照車輛有什么限制?您好。只有周六周天可以全行通過。
你是進五環還是在五環外(包括五環),如果進五環的話,需要辦理進京證,還有車牌尾號限行,從10月1日起限行尾號是:禮拜一至禮拜五,0~5、1~6、2~7、3~8、4~9,尾號是字母的按0,如果你的尾號限行的話,最好別出去,電子眼拍到罰款100元。

6,上海市對外地汽車進入有什么要求

一、要求如下根據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10號) 第五條(禁止行駛車輛種類) 禁止下列外來機動車在本市行政區域內道路上行駛: (一)拖拉機; (二)拖帶全掛車的汽車; (三)后三輪摩托車; (四)農用運輸車。禁止外來機動車中的二輪摩托車、輕便摩托車、側三輪摩托車在本市外環線以內的道路上行駛。第七條 (第三者責任保險)外來機動車必須具有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憑證;未辦理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或者無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憑證的,應當按有關規定在本市辦理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第八條 (限制通行區域) 本市對外來貨運機動車實行通行限制,劃定限制通行區域。限制通行區域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確定,并予以公布。 第十九條 (臨時通行的規定)未辦理車輛登記手續的外來貨運機動車,應當在限制通行區域外的道路上行駛。確需進入限制通行區域的外來貨運機動車,應當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辦理臨時通行手續,并遵守本市道路通行管理的規定。二、違反要求的處罰根據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10號) 第二十五條 (罰則) 對違反本辦法有關規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照下列規定給予處罰:(一)違反本辦法第五條、第十九條規定的,處1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上下班高峰不能上高架。  (一)延安高架路  1、禁行范圍:全線禁止外省市號牌小客車、出租空車、實習車7:30—9:30和16:30—18:30(除周六、日及國定假日外)通行。  2、通行提示:  (1)外灘隧道虹口方向來車(禁行車輛)禁止進入延安高架路主線;  (2)G50、S20往市區方向車輛禁止進入延安高架路主線。  (二)南北高架路、盧浦大橋  1、禁行范圍:中環路/共和新路立交——魯班立交及盧浦大橋全線,禁止外省市號牌小客車、出租空車、實習車7:30—9:30和16:30—18:30(除周六、日及國定假日外)通行。  2、通行提示:  (1)北向南行駛上述車輛在禁行時段必須由汶水路下匝道駛離南北高架主線,并禁止進入中環路;  (2)新閘路、永興路上匝道允許上述車輛經天目立交(轉盤)跨越鐵路和蘇州河,但禁止駛入南北高架主線。  (三)內環高架路  1、禁行范圍:全線(除楊浦大橋、南浦大橋越江通道外),禁止外省市號牌小客車、出租空車、實習車7:30—9:30和16:30—18:30(除周六、日及國定假日外)通行。  2、通行提示:  (1)楊浦大橋:  浦東往浦西方向:允許上述車輛從浦東大道入口、羅山路/楊高路立交各方向入口經楊浦大橋越江。車輛越江后應經臨青路出口、周家嘴路出口、黃興路出口駛離內環主線。  浦西往浦東方向:允許上述車輛從中山北路入口、黃興路入口、周家嘴路入口、河間路入口經楊浦大橋越江。車輛越江后應經浦東大道出口、楊高中路出口、錦繡路出口駛離內環主線。  (2)南浦大橋:  浦東往浦西方向:允許上述車輛從楊高南路入口、浦東南路入口經南浦大橋越江。車輛越江后應經由中山東一路出口、中山南一路出口、陸家浜路出口駛離內環主線。  浦西往浦東方向:允許上述車輛從中山南路/董家渡路入口、南車站路入口、陸家浜路入口經南浦大橋越江。車輛越江后應經楊高南路出口、浦東南路出口駛離內環主線。  (四)逸仙高架路  1、禁行范圍:北向南,場中路下匝道至內環高架路,禁止外省市號牌小客車、出租空車、實習車7:30—9:30和16:30—18:30(除周六、日及國定假日外)通行。  2、通行提示:  北向南方向:上述車輛應由場中路下匝道駛離主線。  南向北方向:上述車輛可以由中山北二路入口進入逸仙高架路主線,但禁止進入中環主線。  (五)滬閔高架路  禁行范圍:全線禁止外省市號牌小客車、出租空車、實習車7:30—9:30和16:30—18:30(除周六、日及國定假日外)通行。  (六)中環路  禁行范圍:全線禁止外省市號牌小客車、出租空車、實習車7:30—9:30和16:30—18:30(除周六、日及國定假日外)通行。  (七)華夏高架路  禁行范圍:全線禁止外省市號牌小客車、出租空車、實習車7:30—9:30和16:30—18:30(除周六、日及國定假日外)通行。  對違法的駕駛員,交管部門將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處以200元罰款。
高峰期不準上高架早晚高峰時間是指: 周一 ~ 周五 的 07:30-09:30 16:30-18:30 , 節假日除外 ;中心城區是指: 內環 (中山南路-中山西路-中山北路-黃興路-楊浦大橋-羅山路-龍陽路-南浦大橋) 范圍內, 內環高架本身也算,和內環高架對應的地面道路不算.a. 高架道路:1. 內環高架高峰時間禁止通行 (過楊浦大橋南浦大橋例外,即 中山北一路上匝道->楊浦大橋->浦東 浦東->楊浦大橋->黃興路下匝道 南浦大橋<->浦東 高峰時間也可通行)2. 中環高架高峰時間禁止通行 (過翔殷路隧道例外,即 軍工路入口~翔殷路隧道~浦東 高峰時間也可通行; 北新涇段過蘇州河也可通行)3. 外環不受限制4. 延安路高架高峰時間禁止通行(虹許路以西可通行) 5. 南北高架高峰時間禁止通行 (但汶水路以北例外,高峰時間也可通行;中興路到新閘路段過鐵路和蘇州河高峰時間是否可以通行待確定)6. 逸仙路高架高峰時間禁止通行 (但場中路以北例外,高峰時間也可通行, 往北時中山路是否可上高架待確認)7. 滬閔路高架高峰時間禁止通行b. 地面道路:不受任何限制c. 過江隧道.大橋1. 外環隧道: 全天通行2. 翔殷路隧道: 全天通行3. 軍工路隧道: 在建4. 楊浦大橋: 全天通行5. 大連路隧道: 全天通行6. 延安東路隧道: 全天通行7. 復興東路隧道: 全天通行8. 南浦大橋: 全天通行9. 盧浦大橋: 高峰時間禁止通行10. 打浦路隧道: 全天通行11. 上中路隧道: 在建12. 徐浦大橋: 全天通行***********************************************************************如果是沒有環保標志的外牌車的話,除了以上限制之外,追加限制如下:***********************************************************************a. 高架道路:1. 內環高架全年07:00-20:00禁止通行 (過楊浦大橋南浦大橋例外,即 中山北一路上匝道->楊浦大橋->浦東 浦東->楊浦大橋->黃興路下匝道 南浦大橋<->浦東 可通行)2. 中環高架全年07:00-20:00禁止通行 (過翔殷路隧道例外,即 軍工路入口~翔殷路隧道~浦東 可通行,北新涇段過蘇州河也可通行)3. 外環不受限制4. 延安路高架全年07:00-20:00禁止通行 (虹許路以西可通行)5. 南北高架全年07:00-20:00禁止通行 (但汶水路以北例外,可通行)6. 逸仙路高架全年07:00-20:00禁止通行 (但場中路以北例外,可通行, 往北時中山路是否可上高架待確認)7. 滬閔路高架全年07:00-20:00禁止通行b. 地面道路:中心城區全年07:00-20:00禁止通行c. 過江隧道.大橋1. 外環隧道: 全年全天侯可通行2. 翔殷路隧道: 全年全天侯可通行3. 軍工路隧道: 在建4. 楊浦大橋: 全年全天侯可通行5. 大連路隧道: 屬于中心城區范圍內,故全年07:00-20:00禁止通行6. 延安東路隧道: 屬于中心城區范圍內,故全年07:00-20:00禁止通行7. 復興東路隧道: 屬于中心城區范圍內,故全年07:00-20:00禁止通行8. 南浦大橋: 全天通行9. 盧浦大橋: 雖不屬于中心城區范圍,但全年07:00-20:00禁止通行10. 打浦路隧道: 全年全天侯可通行11. 上中路隧道: 在建12. 徐浦大橋: 全年全天侯可通 上海每年的養路費在3000元,(每月養路費100元=通行費150=250元每月)綠標新車不要錢,其他保險費什么基本一樣的。外地牌照以蘇州的來算,同樣牌照本身不算,但上牌時要貴點,一般銷售商要收3000-4000不等,然后就是養路費的問題,江蘇大多是120元一個月,全年也就是1440元,比上海少了1560元,但以后每年去驗車什么的開銷也是滿大的。還有在上海使用要有綠標,長期的那就需要到上海交上通行費150元/每月,然后才可以領綠標。短期的就更不和算了,你每次進上海要付30元,憑那票可以在上海橫行5天,散下來也要6元一天,那么一個也要180元,問題就是你不可能在市區過了5天再出一次滬再回來買一個路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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