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動產-1/需辦理抵押,而動產的相關物權的設立和轉移則于交付生效,當然,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第二百二十七條在指示交付動產物權設立和轉讓前,第三人占有動產的,承擔交付義務的人可以通過轉讓請求第三人返還原物的權利來代替,動產物權的設立和轉讓應當依照法律交付。
法律解析:動產-1/需辦理抵押,而動產的相關物權的設立和轉移則于交付生效,當然,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224動產-1動產物權的設立和轉讓的效力自交付起生效,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第二百二十五條特別登記的效力動產船舶、航空器、機動車等財產權利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第二百二十六條單純-1 動產財產權設立和轉讓前,權利人已經擁有動產財產權的,該財產權自民事法律行為生效時發生效力。第二百二十七條在指示交付 動產物權設立和轉讓前,第三人占有動產的,承擔交付義務的人可以通過轉讓請求第三人返還原物的權利來代替。第二百二十八條動產的所有權發生變更且產權發生轉移時,當事人約定轉讓方繼續占有動產,產權自協議生效時生效。
2、不 動產的 交付以什么為標準法律分析:1。對于房屋的交付,可以領取鑰匙、交房通知書或在交房通知書上簽字作為表現形式,對于交付的土地,可以實地勘測土地,協調地圖紅線拐點進行驗收,確認無誤后簽字確認批準的土地面積,也可以在土地登記與四鄰一致后進行地籍測量。2.該房屋的轉讓和占有視為交付使用,3.物權設立和變更時,必須通過一定的公示方式向社會公開,使第三人知曉物權的變動,以保護交易安全。法律依據:第-0號/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消滅,經依法登記后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于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的所有權可以不登記。第二百零八條動產產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應當依法登記,動產物權的設立和轉讓應當依照法律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