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編制分為三種,公務員,事業編,無編制人員。和鄉鎮人民政府一樣,街道辦事處的工作人員中,有公務員,有事業編制人員,他們都有公務員編制和事業編制,也都由城市下屬的區政府或直接由市政府負擔工資福利待遇,這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事業編制無法當鎮長等更高級別職務。
1、街道辦事處的事業編怎么樣?
本人事業編正式在編人員,這個問題可以以身做法來回答。街道編制分為三種,公務員,事業編,無編制人員,公務員是通過公務員考試進入,上升渠道可以為副鎮長,街道黨委成員(組織、宣傳委員等),鎮長,鎮黨委書記,做的好可以進入市里的單位,也可以通過選調考試進入市里單位。工資待遇有車補,精神文明獎,事業編是通過事業單位考試進入,編制主要分為兩種,管理崗,專業技術崗。
管理崗跟專業技術崗基本上升渠道一樣,都是分層級的(例如管理9級,專業技術9級),在單位里從事工作基本是一樣的,但是專業技術崗相對工資漲的更快(初級職稱、中級職稱、高級職稱),職稱可以通過考試或者評選(本人農學碩士畢業,所在地區三年直接評中級崗),事業編制無法當鎮長等更高級別職務。說白了事業編制主要是輔助公務員人員工作,但是在單位里跟公務員工作是一樣的,除了車補沒有工資待遇基本跟公務員差不多(專業技術中級職稱比公務員正科級工資能高一點),
2、街道社區工作人員由縣級拔款,沒有編制,屬于事業人員嗎?
我來簡單回答一下這個問題。街道社區,實際上是只在城市的市區范圍內設立的機構,從嚴格的法律意義上講:1、街道。所謂的街道,全稱是街道辦事處,一般簡稱為街道辦,《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六十八條明確規定:“市轄區、不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經上一級人民政府批準,可以設立若干個街道,管理機構為街道辦事處,作為市轄區、不設區的市的派出機關。
”也就是說:街道辦事處是我國的市轄區和不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機關,其轄區為街道,負責轄區范圍內的基層行政管理工作,是城區相當于農村鄉鎮人民政府層次的最低一級行政機關,在實際工作中,街道辦事處與鄉鎮政府的職權大同小異,是城市區域中最低一級的黨政機關。絕大多數街道辦事處的機構規格是科級建制,但在一些大城市,尤其是在省級直轄市的市轄區為地廳級,或者副省級城市的市轄區為副地廳級時,有一些城市的街道辦事處的機構規格為正縣級或副縣級,
總之,街道辦事處還是有一些特殊性的,但都是正正規規的城市基層黨政機關或行政機關。街道辦事處的正式下屬機構為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居民委員會,因此,和鄉鎮人民政府一樣,街道辦事處的工作人員中,有公務員,有事業編制人員,他們都有公務員編制和事業編制,也都由城市下屬的區政府或直接由市政府負擔工資福利待遇,這是自然而然的事情。
另外,做為鄉鎮一級的政府機關,也會根據工作需要,招聘一些臨時工、合同工甚至是勞務招聘工,負責一些相關的工作,這些人員肯定是都沒有正規的機關、事業編制,本質上都屬于計劃內用工。說到底:判斷一個在黨政機關工作的人員的身份屬性,最為核心和關鍵的,就是有沒有正式編制,有編制的,都是體制內工作人員;沒有編制的,一律都是敲邊鼓、打雜的計劃外用工。
至于說其工資福利待遇由哪里撥付或者負擔,其實是次要問題,一點兒都不重要,更不具有決定性的影響,換個角度講:在黨政機關上班掙工資的人,并不見得都是具有正式編制的體制內工作人員。在各種非正式的編制外用工形式大行其道的當下,這一點尤其關鍵,2、社區。所謂的社區,正式的官方稱呼是居民委員會,一般簡稱為居委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對城市居民委員會的法律定位是:居民委員會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居民委員會必須接受市或市轄區政府及其派出機關街道辦事處的指導、支持和幫助,與此同時,居民委員會要協助市、市轄區政府和街道辦事處開展工作,通俗地說:居民委員會僅僅只是街道辦事處下屬的相當于村委會的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