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任期制和委員會制;所謂長制,也稱行政首長負責制或獨任負責制,是指在一個系統或組織的領導機關內,最高法定決策權完全集中于一個行政首長的領導體制,2.層級系統是指一個系統或單位,它在縱向上分為幾級,每一級對下一級負責,即形成一個直接指揮、監督和控制的通道,所以,首長負責制和層級制并不矛盾。
A: (1)集權與分權;根據領導系統中各個層級領導機關的集權和分權程度以及領導者的責任和權限,我們可以把領導系統分為集權制和分權制。其利弊表明,要正確處理集權與分權的關系,必須根據各自承擔的不同環境條件和任務,找到兩者之間的和諧統一程度。(2)任期制和委員會制;所謂長制,也稱行政首長負責制或獨任負責制,是指在一個系統或組織的領導機關內,最高法定決策權完全集中于一個行政首長的領導體制。委員會制又稱會議制或合議制,是指在一個系統或組織的領導機關內,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行政首長共同行使最高法律決策權的領導體制。(3)完整系統和獨立系統;(4) 層級系統和功能系統
2、首長(校長、局長等1。行政首長負責制是指重大事務由行政首長在集體討論的基礎上決定,具體日常行政事務由行政首長決定,行政首長獨立承擔行政責任的一種行政領導制度,2.層級系統是指一個系統或單位,它在縱向上分為幾級,每一級對下一級負責,即形成一個直接指揮、監督和控制的通道。3.不同級別的行政首長應對上一級行政首長負責,而不是承擔下一級的領導責任,所以,首長負責制和層級制并不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