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發生的槍擊律師事件,會不會在今后引起負面效應呢。犯罪嫌疑人雷某故意殺人,后果特別嚴重,一定會受到法律的嚴厲懲罰,據媒體報道,武漢被槍擊的薛律師和犯罪嫌疑人雷某曾在2020年的四起民事案件中有過交集,四起案件均為建設工程分包合同糾紛,由洪山區人民法院進行審理。
1、武漢發生的律師槍殺案,會不會讓有些律師不敢為弱勢群體發聲了?
據媒體報道,武漢被槍擊的薛律師和犯罪嫌疑人雷某曾在2020年的四起民事案件中有過交集,四起案件均為建設工程分包合同糾紛,由洪山區人民法院進行審理。薛律師正是這四起案件的訴訟代理人之一,犯罪嫌疑人雷某是武漢某建筑工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也正是四起案件中的被申請人,薛某所在律所的一份“案情匯報”稱犯罪嫌疑人對民事案件中自己的房產被法院強制拍賣不滿,因此酗酒后持槍殺人后逃逸。
應該說,薛律師是為了維護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而死,我們為這位年輕有為的律師慘遭橫禍深感惋惜。人們將永遠記住這位仗義直言、富有正義感的薛律師,犯罪嫌疑人雷某故意殺人,后果特別嚴重,一定會受到法律的嚴厲懲罰。武漢發生的槍擊律師事件,會不會在今后引起負面效應呢?今后,是不是律師們就不愿也不敢為弱勢群體發聲呢?有可能,個別律師會望而卻步,
但是,我相信,中國的律師界大部分人是有正義感的,錚錚鐵骨的漢子并不少。我想起魯迅先生的一段話,魯迅先生曾經說過:中華民族自古以來就有埋頭苦干的人,就有拼命硬干的人,就有舍身求法的人,就有為民請命的人他們是中國的脊梁。(大意如此,未核對原文)我國每年因公殉職的警官大約有300多人,檢察官、法官在履職過程中犧牲的也常有耳聞,
2、武漢一人對律師行兇,對此你怎么看?
據媒體報道,最近武漢市發生了一起槍擊律師的案件。被害人已經不幸死亡,兇手已經被公安機關抓獲,中國的法律是禁止私人持有槍支的,兇手為什么持有槍支,受害者為什么又是律師?本案作案方式的特殊性,被害人職業的敏感性,使這起槍擊案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不管事情的起因如何,犯罪嫌疑人持有槍支是違法犯罪的行為,
大庭廣眾之下,槍擊律師并致其死亡,這更是一種嚴重的犯罪行為,應該依法嚴懲。可以肯定的說,犯罪嫌疑人的行為已經涉嫌構成非法持有槍支罪、故意殺人罪,在人民法院尚未審理此案之前,一般的民眾靠臆想和推測來評論此案,都是不太適宜的。也許,犯罪嫌疑人走上這一步,也有他自己的理由和看法;也許,犯罪嫌疑人與本案被害人有著錯綜復雜的利害關系,
3、武漢槍擊案能判死刑嗎?
先說結論,當然有可能。單純從從持槍行兇的客觀行為來看,嫌疑人有可能涉嫌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故意殺罪,實際上,無論是故意殺人(既遂)、或者是故意傷害致人死亡,客觀上都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的結果,區別在于行為人的主觀故意。也就是說,如果行為人的故意內容是殺人,那么就成立故意殺人罪,如果行為人的故意內容是傷害,比如說僅僅為了教訓對方,雖然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的結果,但是也僅成立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罪,
當然,在司法實踐中,對行為人故意內容的判斷,不能僅根據是否發生死亡結果來認定,也不能僅根據行為人的供述來認定,而應該根據行為人在實施犯罪行為時的具體情況來認定,結合司法實踐,當事人作案動機攻擊或者打擊部位以及案發原因等多種因素,所以需要著重考慮。當然,無論是認定為故意殺人罪還是認定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的(從嫌疑人醉酒持槍行兇,以及攻擊的部位和造成的后果來講,很大概率構成故意殺人罪),兩個罪名的最高量刑都是死刑立即執行,也就是說,不考慮其他量刑情節的情況下,嫌疑人將會面臨的最高刑罰都是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