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加分,以下考生錄取時可享受加分或減分照顧:(1)烈士子女可在統考總成績基礎上增加20分,由高校審核決定是否錄取。(二)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或被戰區(原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士兵,可在統考總成績基礎上增加20分,由高校審核決定是否錄取。(3)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可在統考總成績基礎上增加10分,由高校審核決定是否錄取。
6、烈士家屬高考加多少分法律解析: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考生,可在考生統考總成績的基礎上適當增加分數,錄取由招生學校決定。每位考生只能享受一項加分項目。滿足其中兩項及以上的,只享受最高加分項:1。烈士子女,加10分;2.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伍軍人,加10分;自謀職業退役士兵,加10分;3.歸僑、僑眷子女、歸僑子女、歸藏人員、歸藏人員子女和臺灣省省籍考生,加10分;4.邊境縣所屬邊境鄉鎮農牧民子女,加10分;法律依據:《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4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由省級招考委根據當地錄取辦法決定,在其文化考試成績總成績的基礎上加一定分數;符合高校備案條件的,由高校審核決定是否錄取。
7、烈士子女高考政策教育部在規定中提出,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戰時榮立二等功以上軍人的子女、參加全國統考并符合相關院校條件的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應當優先錄取。在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中,對以下幾類考生給予高考加分:1。烈士子女;2、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戰區(原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
4、歸僑、僑眷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本省(含臺灣省戶籍)考生。對于這四類考生,省級招考委可根據當地錄取辦法決定,在文化統考總成績的基礎上加一定分數投檔;如果考生符合高校要求,由高校決定是否錄取。考生符合多項加分條件的,只能選擇一項分值范圍最大的,且不超過20分。烈士子女高考加分政策上,除了少數民族,還有烈士子女加分政策。
8、關于烈士子女的高考加分問題烈士子女高考加分問題如下:1。烈士子女加分政策要求必須是親生父母,普通高考加10分。2.烈士子女報考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技工學校的,錄取分數線降低20分。3、報考普通或成人高校的,經省級招生委員會決定,可在高校分級分數線下適當降低投檔分數線要求,降低幅度不得超過20分。4.因公犧牲一至四級人民警察子女或傷殘人民警察子女報考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技工學校的,招生時加10分錄取。
9、高考烈士子女加分政策法律解析:烈士子女報考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高等院校研究生的,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報考普通高校本科、專科的,可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降低分數線;在公辦學校就讀的,免收學雜費,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資助政策。烈士遺屬符合就業條件的,當地人民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將優先提供就業服務。烈士遺屬已經就業的,用人單位在進行經濟性裁員時應當優先留用。
法律依據:根據《烈士褒揚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烈士子女、兄弟姐妹自愿且符合征兵條件的,同等條件下優先批準服現役。烈士子女符合公務員考試條件的,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為公務員,烈士子女接受學前教育和義務教育,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優待;在公立幼兒園接受學前教育的,免收教學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