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近親屬,配偶、父母、子女及其他共同生活的親屬親屬為家庭成員,二、最近親屬關系1之間有什么義務,1、近親屬-2/誰是近親屬-2/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根據我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45條親屬-2/配偶、血親、姻親。
1、近親屬-2/誰是近親屬-2/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根據我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45條親屬-2/配偶、血親、姻親。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近親屬。配偶、父母、子女及其他共同生活的親屬親屬為家庭成員。二、最近親屬關系1之間有什么義務。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對父母已經死亡或者父母無力贍養的未成年孫子女,有贍養的義務。2.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子女已經死亡或者子女無力贍養的祖父母,有贍養的義務。3.有經濟能力的兄弟姐妹,對父母已經死亡或者無力撫養的未成年兄弟姐妹,有撫養的義務。4.有經濟能力由兄弟姐妹撫養的兄弟姐妹,對缺乏勞動能力和生活來源的兄弟姐妹,有贍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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