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預售后出售商品房,開發商應告知購房戶所購商品房的土地已抵押的事實并及時同購房戶網簽合同和到主管部門備案企業申請辦理商品房預售登記應當提交什么文件,房地產開發企業申請辦理商品房預售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文件:《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二十二條第項至第項規定的證明材料;營業執照和資質等級證書;工程施工合同;預售商品房分層平面圖;商品房預售方案預售許可證怎么辦理,二、商品房預售合同備案預售人應當在簽約之日起30日內持商品房預售合同到縣房產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
一、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辦理辦事流程申請——受理——初審——審核——發證——公示1、申請:開發企業向市場股提交商品房預售許可申請書;2、受理:市場股出具受理通知書或5日內一次性告知需補充材料;3、初審:市場股初審開發企業提交的資料;4、審核:分管領導審核后做出決定,并送達當事人,對不予許可的說明理由并告知權利;5、發證:由主要領導簽發后送達;6、公示。申報材料1、申請書;2、土地使用權證;3、開發企業《營業執照》和《資質證書》;4、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占工程建設總投資達25%的比例;5、工程施工合同及關于施工進度的說明;6、商品房預售的位置、面積、竣工交付日期等內容,并應當附預售商品房分層平面圖;7、商品房預售款監管協議;8、物業管理合同。二、商品房預售合同備案預售人應當在簽約之日起30日內持商品房預售合同到縣房產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
房地產開發企業申請辦理商品房預售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文件:《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二十二條第項至第項規定的證明材料;營業執照和資質等級證書;工程施工合同;預售商品房分層平面圖;商品房預售方案
3、已設立土地抵押的項目,能否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根據國家《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商品房預售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申請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應提交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等材料并符合工程形象進度要求,若申請預售許可項目的土地已在國土部門設立了土地抵押仍未解除,需抵押權人書面出具“同意開發公司將土地已設定抵押的該商品房項目申請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的證明材料。抵押權人出具了同意辦理預售許可的證明,則視為對預售的商品房所占用范圍內的土地放棄了抵押權,所以,在保障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的前提下,只要抵押權人書面同意,即可以申請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辦理預售后出售商品房,開發商應告知購房戶所購商品房的土地已抵押的事實并及時同購房戶網簽合同和到主管部門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