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彩禮要多少合適,那要有個“度”,所謂度,說的是不能無謂地攀高。山東的彩禮安排與其他省份區別不大,“有度”就是合適,三,山東以及其他地方彩禮如何安排合適才好,現在想以要彩禮來緩解你遠嫁的委屈和報答父母的養育之恩,農村里有不少女子,在婚前獅子大張口,彩禮要得一個比一個高,盲目攀比,把彩禮要得多當作有臉面的事。
1、懷孕了,遠嫁應該要多少彩禮?
父母不同意遠嫁。但你已經嫁過去了,從你同床共枕的那一刻就已經嫁人了更不要說懷孕了?,F在想以要彩禮來緩解你遠嫁的委屈和報答父母的養育之恩,十萬元。一千萬也報答不了,多少也不合適。要了彩禮,將來你父母不能動了,怎么辦,到那時你想把父母接過來。人家說給你們養老彩禮了,如果不要彩禮。把夫妻感情搞好了,將來可以商量與妹妹輪流伺候父母。
2、女兒出嫁一定要要彩禮嗎?如果要要多少合適呢?
我覺得這個彩禮必須要,一、這是自古以來的風俗習慣。提親(或自由戀愛)、定親、男方出彩禮、女方過嫁妝、結婚這些程序沒必要少,結婚是人生當中的一件大事,還是要有儀式感。二、是男方家的一個態度,兒子結婚,另外一家辛辛苦苦養大的女兒嫁到自己家,出彩禮是對女方家父母的一個態度,一種感激。男方要把出彩禮看作是兒子結婚的必須,
三、女方家要彩禮是對女兒在婆家尊嚴的維護??吹竭^許多這樣的事例,因為結婚時女方家不要彩禮或彩禮很少,許多婆婆說起來是滿臉不屑,或者是夸兒子有能耐能娶到不要彩禮的兒媳婦,至于說要多少?我覺得應該綜合當地的水平,不按最高的,也不按最低的,隨大流即可。目前,我們這里女方收到彩禮父母也不會要,還是會交到女兒手里作為女兒小家庭的基礎資金,
3、山東這邊彩禮怎么安排比較合適?
山東的彩禮安排與其他省份區別不大,“有度”就是合適。一,彩禮的歷史文化淵源,作為“事宗廟”,“繼后世”,“合二姓之好”的婚禮,由來已久。彩禮則是這個禮儀活動中的一項,西周時,就有所謂“六禮”,是一套既定的婚事程序:男方看中了某一家女子,請有頭有臉的人從中說合,女方同意了,男方納采擇之禮。男方要來女子的名字及生辰八字,看八字合與不合,
雙方八字合,男方就送禮告知女方。女方同意婚事后,男方正式送聘禮,叫作“納征”,這納征就是后來的彩禮,擇日成婚,是男方通過媒人向女方求定婚期。最后就是迎娶了,這“六禮”本是男方家庭主動發起,向女方家庭求婚的禮儀。屬于一種文化禮儀儀式,男方通過這種儀式,表明了對女方的尊重,對男女婚事的重視。這種禮儀活動也體現了當時社會的井然有序,是禮樂文化與禮樂文明的一個具體方面,
它的核心內容是“禮”,而不是錢。作為“納征”的彩禮,也僅僅是這個禮樂文化與禮樂文明的一個環節,后來,西周的“六禮”制度歷朝歷代地延續了下來。今天,西周叫作“納征”的彩禮問題,成了一個社會負擔問題,二,目前山東即其他各地的彩禮問題形成的原因淺析?;橐隼锏牟识Y問題,基本出現在農村,眼下農村青壯年夫婦,大多在外地城市打工。
許多夫妻婚后不久就分居兩地,有的夫妻兩人一年到頭見不了一兩次面,“飲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許多夫妻長期分居,導致社會離婚率居高不下,并不奇怪。農村里,還是男婚女嫁模式,作為女方,父母養育成人,嫁到了以前不相干的男子家里,一旦離婚,就兩手空空,什么都沒有了,夫妻和好,公婆是一家人。離婚之后,公婆幾乎沒有不偏袒兒子的,
女方上天無路入地無門,她們沒有任何保障。唯有在結婚時多要彩禮,比如要求男方在城里買房子,買車子,給現金做聘禮,以后,一旦男方要離婚,她們至少還有可以制約男方的籌碼!假如男子隨意離婚,那么女子要來的彩禮,比如房子、車子、票子,有一半是她的,她總不至于無路可走,像封建社會一樣被丈夫休了,最后去跳井,去投河!我想,這也是許多女子婚前爭取多要彩禮的一個極其重要的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