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機構編制工作條例》,我國的各類機關、事業單位使用編制,即行政編制、事業編制。行政編制、事業編制中各有一種特殊情況,編制只具體到崗位、不具體到人,編辦查詢不到個人信息,你好,我國絕大部分機構編制實行實名制管理,在編人員要在編辦登記,編制與人一一對應。
1、納入編制管理是什么意思?我納入編制管理了嗎?為什么在編辦查不到編制?
你好,我國絕大部分機構編制實行實名制管理,在編人員要在編辦登記,編制與人一一對應。但是,萬事總有例外,有兩種常見的人員是“占編不入編”,在編辦查詢不到個人登記信息,首先,介紹編制的有關概念。根據《機構編制工作條例》,我國的各類機關、事業單位使用編制,即行政編制、事業編制,為了嚴格控制機構編制和財政供養人員總量,防范“吃空餉”等違規行為,每個在編工作人員的信息都要錄入編辦的系統臺帳,確保與批準的編制相對應。
但是,目前行政編制、事業編制中各有一種特殊情況,編制只具體到崗位、不具體到人,編辦查詢不到個人信息,其次,講一下行政編制中的特殊情況——消防員。2018年機構改革之后,原先屬于武警序列的消防部隊、森林部隊劃歸應急管理系統,組建了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其中的工作人員分為兩類,分別是消防指揮員和消防員。消防指揮員的前身是武警警官,目前的身份是國家公務員,使用行政編制,
而消防員的前身是武警戰士,目前納入編制管理,但個人沒有編制。官方的口徑是:“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在行政編制總規模內,單列消防員專項編制,編制不具體到個人”,通俗來講,消防員的數量由編辦核定,但卻是“定崗不定人”,編制屬于崗位,而非個人。消防員“占編不入編”,既不屬于公務員,也沒有行政編制,同時,消防員是“編隨崗走”,離開所在的崗位,就不再保留消防員的身份。
所以,消防員不通過公務員考試進行招錄,而是由應急管理部、人社部組織統一招錄,再次,講一下事業編制中的特殊情況——備案制高校、醫院。我國的公立醫院、高校都是事業單位,其中的正式工作人員屬于事業編制干部,但是,高校、醫院的專業性較強,嚴格的實名制管理會束縛它們的主觀能動性。因此,部分地區在探索備案制管理,給高校、醫院松綁,方便它們引進人才,激發人才工作積極性,
所謂的備案制管理,是指實行報備員額管理,高校、醫院根據實際工作需要設置崗位,確定編制使用數額,報編辦備案。單位只定崗、不定人,崗位使用事業編制,但在崗位上的老師、醫護人員沒有事業編制,備案制人員的崗位穩定性較在編人員要差一些,離開所在的單位,其它地方不承認個人的事業編制,不過,備案制人員和在編人員的招聘方式是一樣的,都通過事業單位考試進行公開招聘。